一、服务事项:农村私人建房和旧房拆建
二、办事程序:受理→审批→发证
三、申报材料:
1、用地申请书;
2、村民建房规划表;
3、村民建房呈报表;
4、有关单位证明材料(原件,如独生子女证明、无房证明等);
5、在建制镇规划区内的提供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
6、原土地权属证书(原件);
7、四至邻居拆建协议书(原件)。
说明:新建提供以上1、2、3、4、5项材料一式2份;
拆建提供以上1、3、5、6、7项材料一式2份。
四、最长办理时限:即办
五、收费标准:耕地占用税3.75元/ m2,耕地开垦费10元/ m2。
六、收费依据:浙政发(2000)292号、浙财(92)财农税33号
七、办理人员:赵永仙(拆建) 丁基神(新建)
八、窗口电话:0578-3315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