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我市贫困孕产妇健康问题市卫生局采取多种措施强化管理。
一是落实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卫生局将贫困孕产妇管理列入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妇幼卫生监督检查,切实落实丽水市孕产妇管理责任制,加强妇幼保健机构监管。以降低孕产妇死亡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妇幼保健机构、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职责,农村责任医生做好贫困孕产妇调查摸底工作,多管齐下,将贫困孕产妇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实行产前免费检查。确定各县(市)妇幼保健所(院)为贫困孕产妇保健定点单位,免费提供孕期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表面抗原、HIV检测、梅毒抗体检测等常规检查,所需费用在“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经费列支。
三是定点分娩,限价接生。确定丽水市妇幼保健院为贫困孕产妇定点分娩单位,对正常分娩的住院贫困孕产妇最高收费800元,对非正常分娩或转诊的按医疗服务价格最低标准收费,免收诊疗费、空调费、级别护理费、婴儿床位费。
四是建立贫困孕产妇专项救助资金,扩大受益面,提高使用效益。各县(市、区)要通过政府补助、社会筹措、项目经费等多种途径建立贫困孕产妇专项救助资金,作为贫困孕产妇抢救和医疗欠费的补助,尤其是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经费用于贫困孕产妇救助资金至少达20%。
五是将孕产妇住院分娩和在乡镇卫生院保健检查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并实施门诊费用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