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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小学、幼儿园等集体单位的手足口病预防控制措施


1、建立每日晨检报告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晨检,并做专本登记。发现可疑患儿时,要对患儿采取及时送诊;对患儿所用的物品要立即进行消毒处理;散发1例的立即报告当地防保站,2例以上同时发病的立即报告县疾控中心,电话3215308,教育局教育科3122201,报告内容要有患儿姓名、家长姓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发病情况等。

2、建立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责任到人,开展因病缺课登记,同时要追踪明确缺课原因,如发现发发热、出疹原因及时报告。

3、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勤剪指甲。

4、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可结合各单位特点开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比如通过组织召开家长会、讲座、主题班会、告家长书、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向孩子、家长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家长的防范意识。教育家长尽量少让孩子到拥挤公共场所,减少被感染机会。如果孩子出现发热、出疹等症状及时就诊,及时隔离规范治疗。

5、开展消毒工作(1)本病流行季节(5-7月),教室和宿舍等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2)托幼机构每日对玩具、个人卫生用具、餐具等物品进行清洗、含氯消毒剂消毒;(3)进行清扫或消毒工作(尤其清扫厕所)时,工作人员应穿戴手套。清洗工作结束后应立即洗手;(4)每日对门把手、楼梯扶手、桌面等物体表面进行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

6、开展学校、幼儿园内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整洁。

7、如果幼儿园或学校出现在2例或1例重症/死亡手足口病例,托幼机构或学校必须停课2-3周。

(文章来源: 缙云教育网 供稿人:田晓雄 编辑:李贞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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