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检察院被浙江省检察院评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这是全省16个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示范院之一,也是丽水市检察系统唯一入选的基层院。
近年来,县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的精神和要求,不断加强和完善队伍、业务和信息化“三位一体”建设长效管理机制,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县检察院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检察队伍建设。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凝聚力,加强了班子建设,提升领导力;并开展专项活动,强化执行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力。以提高管理水平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内部协作制约,规范外部联系沟通,健全工作管理制度,提高信息服务水平。以检察业务为中心,加大办案力度,提升业务工作水平。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工作,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