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明年中央政府投资计划的统一部署,县发改局认真整理,反复组织论证协调,充分征求县财政、建设、旅游等相关部门意见,目前已完成向上申报2009年中央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报工作。
此次要求地方政府申报的中央政府投资计划主要面向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分为“城市排污管网等建设与改造”、“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贫困县及严重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及中水回用设施建设”、“三峡上游区水污染治理”、“松花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水源地)”六个专项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计划。
申请中央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和原则:一是项目实行产业化经营,所在地方完成了运营管理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二是重点安排续建项目;三是新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可研审批或核准,建设规模合理,地方配套资金和建设条件已落实;四是申请重点镇供水及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镇(县城以外),应符合省城城镇体系规划要求,符合城镇人口和非农产业规模要求,对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推进城镇化发展有显著作用。
我县此次向上申报中央投资计划的项目共四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工程、新区污水收集干管建设项目(一期)、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壶镇供水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