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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局执法工作纪实


    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急剧发展,也带来了与城市发展不和谐的音符。如违规建设、违规装修等,在我县各地都不同程度存在。

 

  在因违法建设而引起的相邻纠纷方面,县建设局根据实践经验,提出了由建设部门牵头协商调解此类相邻纠纷,这种人性化的执法理念,在实际工作中有效地化解了邻里矛盾,提高了处事效率。

 

  对于建筑相邻权是否有被侵害,县建设局有三条标准:一、对于原有建筑物之间互有影响通风和采光的应视为相互固有的权利与义务;二、新建筑物建成后,作为受侵权一方的当事人,在明知或应该知道受到侵害事实满两周年后就失去民事胜诉的权利,那么就不构成引起严重相邻权纠纷的条件,但因违法者没有改正而使违法事实保持于持续状态,行政处罚不受限。这类案件作为一般违法案件予以处罚,除其他条款限制外。三、拆建、扩建、改建、新建的建筑可按照国家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和《建筑采光设计标准》进行计算、判断和认定。

 

  县建设局还有效有区别地对待举报人、主张人,做到人性化执法。该局接到举报后,马上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丈量取证,确属违法的,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等待处理。经调查核实,他人建设的确影响其依法享有相邻权主张的人,告知其有权“主张”,然后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基层组织乡镇政府牵头协商或由执法部门召集基层组织乡镇政府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协商。

 

  做好旧房拆建工作是县建设局有效化解信访的又一重要工作。该局时刻将亲情般的服务融入工作中去,使群众感受到了家的温馨。在此基础上,建设部门在审批部门到现场进行原有旧房间距、高度等尺寸丈量登记时,通知相邻各方到场,并要求各方对丈量取得的结果签字存档,以免拆后无法验证而引纠纷。同时,在审批后建设户着手打地脚梁前,再次通知各方到场对照审批的结果检验建设范围,做好记录,作好标点,并明确审批内容和跟踪监察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村庄违法建筑越来越多。针对这种难题,县建设局通过大队领导与村双委联系沟通,制定管理方案;召开村双委、村民代表、党员代大会,向村民讲解法律法规,进行有效地破解,并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时,以村双委名义张贴通告,邀请执法人员到实地勘察,并对村所有违章建房进行立案调查,根据法律法规从轻统一作出处罚,确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案件给予责令拆除。此外,还选出村双委人员作为义务监督协管员协助监察。

 

  该局主要负责人强调,执法工作最重要的是公正执法,依法行政,维护所有当事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文章来源: 新闻中心 供稿人:丁海洪 编辑:李贞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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