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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收结汇新法将影响我县外贸企业


       为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完善出口与收结汇的真实性及其一致性审核。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颁布实施《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对出口收结汇实行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部门提醒我县广大出口企业,要早日适应这种变化,以减少不利影响。

 

  据了解,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已于714起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而84起,该检查系统正式运行。

 

  该《办法》规定,企业出口收汇(含预收货款)应先进入企业的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在通过待核查账户办理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时,银行应登录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在具体贸易类别相对应的可收汇额范围内进行收汇核注。这将使通过电汇(T/T)方式支付的定金(即预付货款)的收结汇速度受到影响,对于采用预付款方式结算的外贸企业影响较大,会造成短暂的资金缺口。

 

  新《办法》实施后,我县出口企业将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各大银行已经组织企业对《办法》进行学习,让大家尽快熟悉新政内容,引导企业积极应对。银行人士也提醒,出口企业应认真把握其中的时间节点,特别是抓紧对已有的合同及外汇债权债务进行梳理,尽快做好出口及预收货款的收结汇工作。同时尽快与金融部门衔接,并结合企业资金情况,做好出口押汇等贸易融资的项下出口收结汇

(文章来源: 新闻中心 供稿人:呼柳伶 编辑:jyx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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