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更高要求,7月24日,市委就《丽水市生态文明纲要》这一重大决策事项征求各方意见。征求的对象包括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市专家咨询委主任,各县(市、区)委,市直属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我县高度重视此次重大事项意见征求行动,由县委办、县府办会同县发改局积极开展相关对接工作。
《丽水市生态文明纲要》项目计划以全市对接省政府“三个千亿”工程行动计划为基础,分为“生态产业工程”、“生态集聚工程”、“生态设施工程”、“生态涵养工程”、“生态文化工程”五大工程,涵盖生态农业、生态工业、能源网络、交通网络、信息网络、城市供水、环境治理工程、生态安全体系、生态修复等17个领域,共编列了丽水市铁路网络工程等80个子项目,估算总投资1618.1亿元,其中2008-2012年投资估算为1162.7亿元。
县两办和县发改局在对接的过程中,认真研究《丽水市生态文明纲要》项目计划编制精神,积极强化政策解读和项目谋划的能力,结合缙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突出重点,培育特色,认真梳理,从整体性建议、项目增补、建设内容修正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较有建设性和针对性的建议意见,为我县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参与构建浙西南天然生态屏障提供了有效的项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