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2009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0-03-31 16: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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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编制本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6个部分组成。政府门户网站—“中国缙云”网站www.jinyu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11日起至200912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缙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缙云县黄龙38号,邮编:321400,电话:0578-3312418;传真:0578-3312418;电子邮箱:zfxxgk@jinyun.gov.cn

一、概述

2009年是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的一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基本形成,工作体系逐步完善,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起到了较好的服务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县属各单位也分别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日常的工作。为推进、指导、检查、督促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健全体系。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缙云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缙云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试行)》、《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试行)》、《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等工作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和政府工作人员应尽的责任、义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环节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三)创新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是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积极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在充分发挥公开栏、宣传栏、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公开载体作用的同时,逐步运用手机短信、热线电话、语音查询、网上咨询等新型公开方式

(四)注重学习研究,狠抓督促检查。根据《条例》规定和市信息中心的具体要求,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实际工作问题,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赴兄弟县市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10月份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调研,各乡镇、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查总结。在此基础上走访有关单位,召开全县信息公开工作座谈会,掌握全县贯彻实施《条例》一周年的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理清工作思路。同时各乡镇、部门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五)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公开水平。深入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免费发放《丽水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0余册。1113日,开展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和技术人员共116人参加了培训,强化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技能,有效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建立完善了政府领导、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和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能等内容。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1条,内容涉及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便民措施和惠民政策等多个方面,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二)县属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县属部门单位全年共公开政策法规文件1025个,其中国家级552个、省级166个、市级49个、县级258个;公开规划计划184个;公开业务工作信息920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91条、便民服务信息710条、其他业务信息119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1957条。

(三)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乡镇全年共公开政策法规文件171个,规划计划17个,业务工作信息210条,工作动态信息45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度全县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未发生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的情况和当事人申请费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虽然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2010年我县将以“五个注重”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性,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更新目录内容,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和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注重公开实效。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加大力度细化各类政府信息,逐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同时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整理归类,方便群众查阅。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从事生产、安排生活、开展科研需要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三)注重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条例》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引导群众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地参与政府信息公开,为《条例》的深入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改变过去存在申请数量少,救济渠道使用少的现象,让广大人民群众熟悉信息公开知识,深入了解这项制度并积极参与到制度实践中来。

(四)注重学习培训。按照“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五)注重督查落实。通过日常督办、会议督办、定期发布工作通报等途径,强化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努力推动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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