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2008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10-05288     发布机构: 县府办     发布时间:2010-03-31 16:40:33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将缙云县2008年度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布。

一、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条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开始试行,为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我们采取了切实有效的措施,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1、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各乡镇、县属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工作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并于4月8日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作了详细的说明和讲解,以提高工作人员的具体操作能力和水平。

2、认真抓好动员部署。4月14日,召开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和再部署。

3、落实组织机构。县政府明确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县公开办承担,重新调整了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调整了公开办的设置,将县公开办设在县考核办(与考核办合署)。5月4日,县公开办从县行政审批中心移交到县考核办。

4、搭建公开平台。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搭建了县政府及部门、乡镇的信息公开栏,保证信息畅通连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工作,编制的目录和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

5、公开县政府信息。做好县政府信息的公开,5月1日开始基本做到应公开的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逐步完善和规范;制订依申请相关表格,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及时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同时,依照保密法及相关规定,认真进行保密审查把关,避免泄密问题的发生。

6、设立指定查阅点。分别在县档案局和行政审批中心设立文书查阅点和电子查阅点。

7、督促检查部门和乡镇的信息公开情况。对没有及时公开信息的乡镇、部门,电话通知督促及时公开和更新。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县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08年12月底,已公开政府领导、政府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和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及职能等内容,已公开县政府文件32个,县政府办公室文件46个,提交人大报告5个,人事信息61个,政府会议3个,政府重点工作1个(2008年为民办实事十方面内容),应急预案8个,公告和新闻发布4个。

2、县属部门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08年12月底,41个县属部门单位中,37个已完成指南编制工作;在机构职能信息中,大部分已公开了职能介绍、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内容;41个部门单位共公开政策法规文件1002个,其中国家级529个、省级166个、市级49个、县级258个;公开规划计划50个;公开业务工作信息268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91条、便民服务信息98条、其他业务信息79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384条。其中,教育局信息公开在缙云教育网上,县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局平台和缙云教育网进行了联接。部门信息公开中,教育局、交通局、国土局等公开的信息较多、较全。工商局公开的政策法规文件达到208个。统计局公开工作动态达138条。民宗局、信访局、行政审批中心、司法局、科技局、旅游局、电力工业局等单位除了在机构职能项公开了少量信息外,其余的信息都没有公开。

3、乡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08年12月底,16个乡镇已全部完成指南编制工作;在机构职能信息中,职能介绍、领导分工、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内容大多已经公开;16个乡镇共公开政策法规文件101个,规划计划11个,业务工作信息3条(便民服务信息),工作动态信息130条。乡镇信息公开普遍不是很到位,其中在机构职能和政策法规文件项公开信息较全,有9个乡镇公开了规划计划,9个乡镇公开了工作动态信息,其中双溪口乡达到87条。在行政许可和其他业务项上,尚没有一个乡镇公开任何信息。五云镇除公开了机构职能项的信息外,其余信息尚未公开。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08年度我县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县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全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问题

1、认识不足。很多单位的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足,不了解、不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阵风,很少持续公开政府信息,且公开的时间不及时以及信息量较少。有的将上级机关已经公开的资料重新公开,予以应付,而且造成重复浪费。

2、公开不规范。首先,很多单位没有能按照《条例》的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要求,该公开的没及时公开,特别是行政许可、便民服务等情况公开较少,公开的内容缺乏全面性、针对性、实效性,更缺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等实质性内容。《条例》规定,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外的信息,原则上都应当公开。其次,一些单位公开的信息中,特别是文件,部分要素没有填写或填写不准确,致使公开的信息要素缺失严重,如在内容概述、索引号、生成时间、发布机构、一、二级标题、文章显示标题、文号、发文日期、主题词、抄送、印发单位、印发日期等一些方面没有填写完整、准确等。

3、并网联接的问题。个别单位在单位网站上设立了信息公开栏目,而未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信息,予以联接网页跳转的方式公开信息。

4、参与不广泛。一方面群众不能及时、准确、方便的获取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很少有群众会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自《条例》实施以后,县公开办尚未接到一起依申请公开或投诉。

5、监督手段有限。县公开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工作机构,对各部门和乡镇信息公开的动态很难掌握,检查监督手段有限。

(二)     改进措施

2009年,我县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让公众更多地参与到政府信息工作中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达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的。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各单位的公开目录设置,同时不断充实和丰富网站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推动政府信息工作深入开展。


缙云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7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