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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创建省级文化先进县规划
索引号: 73602067x/2010-30985     发布机构: 缙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发布时间: 2010-09-16 11:09:45

一、规划编制依据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文化大省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明素质工程”等八项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浙江省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纲要》《浙江省文化先进县标准》,《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加快绿谷文化建设的决定》,《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丽水市(2008-2010年)农村文化建设规划》,《丽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缙云县“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中共缙云县委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决定》,缙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相关文件。


二、规划实施期限

规划实施期限为:2008年----2010年

三、“文化先进县”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基本内涵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集中体现了国家和民族的品格。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是团结人民、推动发展的精神支撑。创建“文化先进县”是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文化四大重点工程在我省的综合体现,是文化大省建设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文化先进县”,是以进一步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繁荣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实现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为根本,实现人人享有公平、优质、健康的文化生活的总和。

(二)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围绕大气创业、大力创新,努力建设“四型缙云”为目标,以加快文化阵地建设,提升文化队伍素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重点,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实现和保障群众的文化权益,努力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缙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方针原则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实事求是,着眼长远与立足当前相结合。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循序渐进,整合资源,使文化建设标准、建设内容、相关政策措施切合我县实际,不断促进文化与经济、政治、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大力发展先进文化。坚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推动我县文化健康快速发展。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

——坚持弘扬先进文化与传承乡土文化相结合,不断增强文化的吸引力和生命力。坚持“送文化”与“种文化”相结合,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通过“送文化”带动“种文化”,提高群众文化自我发展能力。

(四)发展目标

结合缙云实际,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大力弘扬先进文化为中心,以跻身省级文化先进县行列为目标,到2010年,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公共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文化资源的整合和开发以及缙云特色文化的塑造上实现新的突破,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应缙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文化需求的比较完善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和繁荣、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不断增强我县文化的软实力和竞争力。

——建有6000平方的图书馆,使公共图书馆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先进水平,并成为我县标志性的文化建筑。完成县文化活动中心一期工程5000平方米文化馆建设。建设有特色、有规模的文化广场或文化公园。全县16个乡镇均建有500平方以上的文化站,中心集镇五云镇、壶镇镇要达到1500平方米文化站的标准,并开辟有图书室、少儿和老年活动场所。全县85%以上的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室,全县建有16个乡镇和2个农管处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二级分中心,全县644行政村和6个社区均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

——把壶镇镇创建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乡镇,全县新建2个“丽水文化山花乡镇”。全县创建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1个,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4个

——认真实施农村文化繁荣工程和“百场演出、千场电影、万册图书”文化下乡工程;每个乡镇每年组织一场大型演出;社区、校园、少儿、老年及民间文化蓬勃开展,农村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全县1/3的行政村建有图书流通站。深入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

——建立完善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素质。全县文化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在岗培训面要达到60%以上。基层文化专干、农民艺术骨干综合培训面达90%以上。

——文化市场规范、有序,多元化文化市场健康,繁荣发展,文化产业不断壮大。文化产业销售收入增长5%以上,文化市场良好率达95%以上。

——文化遗产工作扎实、有效。文物保护工作规范,历史文物发掘、抢救和保护及时、有效;非遗工作机构健全,公布一批县级非遗名录,申报一批市、省级非遗名录,编纂缙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体系项目汇编。

四、缙云县创建文化先进县的发展背景、基础和存在的困难

(一)发展背景

1、创建文化先进县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经济发展需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引领和支撑,和谐社会建设也需要文化的培育和维护。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仅要加快实现小康社会各项经济硬指标,同时也需要加快文化等软实力建设。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必须重视人们自觉享受先进文化的权利,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建设以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先进文化,是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的需要,更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

2、创建文化先进县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文化建设,明显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的奋斗目标,明确要求“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满足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标之一,也是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文化工作者的重大政治任务。

3、创建文化先进县是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需要。根据浙江省文化大省建设“八项工程”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纲要》等文件要求,到2010年全省45%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10%欠发达县(市、区)进入省级先进县行列。大力开展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提出文化大省建设的基础工程。

4、创建文化先进县是缙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近年来,缙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快速,经济实力越来越强,经济地位在全市处于前列,但全县的文化事业发展还相对落后,与相邻县市相比,处于劣势。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提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生态文化建设,就显处尤其重要。开展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将有力推动缙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缙云城市品位。

5、创建文化先进县是我县文化事业发展的需要。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把文化事业作为缙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制定了《缙云县“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出台了《关于加快文化建设的决定》,加大了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同时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广大群众对文化需求越来越迫切,群众参与文化的热情空前高涨,全县的群众文化活动十分丰富,创建文化先进县,将有力促进我县群众文化进一步繁荣。

(二)发展基础

1、自然与社会经济状况

缙云县位于浙江省南部腹地,隶属于丽水市。地貌类型分中心、低山、丘陵、谷地四类,其中山地、丘陵约占全总面积的80%。缙云县界全长304.4公里。总面积1503.52公里。县人民政府驻地五云镇,城区面积为9.3平方公里,辖8镇8乡、2个农管处、642个行政村。

2007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为67.26亿元,工业总产值为144.05亿元,农业总产值为9.48亿元;旅游收入8.5亿元;财政总收入7.84亿元,地方财政收入3.8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533元。2007年底,全县总人口达441239人,年人口自然增长率3.9‰。

2、文化事业发展现状

文化基础设施。全县初步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文化网络,建有县图书馆、县博物馆、县体育训练馆、县电影院等公共文化设施;16个乡镇建有文化站,其中建有8个山花乡镇;全县有6个社区和359个行政村建有群众文化活动场所。各乡镇文化站站舍建设已全面进入实施阶段。

群众性文化活动。县级文化单位发挥了主导作用,积极承办各类示范性、导向性的大型文化活动。从2006年起,实施“百场演出,千场电影,万册图书”文化下农村、进社区活动,形成制度化,有力带动了群众参与文化的热潮。全县民间文化艺术品种繁多,风格独特,底蕴深厚,通过近几年的挖掘、整理和展示,形成了黄帝文化、婺剧文化、石头文化、古民居文化、民间艺术文化等传统民间文化品牌。雁岭已被批准命名为“浙江省民间艺术之乡”。开展了中小学生大联欢、中学生成人仪式、中小学生文艺会演等校园文化活动。老年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社区文化活动有声有色。

文化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发掘、抢救得到有效的保护。现我县有博物馆藏品达1517件,其中二级文物9件,三级文物156件,李震坚书画作品104幅;国家重点文保单位1处,省级文保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处,文物保护点200余处,省级历史文化保护村1处;有6个项目列入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仙都轩辕氏祭典”被命名为浙江省传统节日保护基地。有4位老艺人批准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享受省政府津贴。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及图书流通。县图书馆建有少儿、成人、电子阅览室,外借室,年借阅6.8万人次,6.5万册次;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分中心,利用多媒体向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定期举办各类知识性讲座;完成了16个乡镇、2个农管处和70个村的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网点建设;建立了县级图书配送中心和10个乡镇图书配送分中心,建立49个村、社区馆外基层图书流通站点,每年向基层送图书10000册以上,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读者看书难的问题。

电影发行放映。县电影公司是自收自支的经营性事业单位,下有县电影院、壶镇电影院,数字电影放映队4个。县电影院建于1986年,年放映场次538场;壶镇电影院建于1984年,年放映场次441场。目前农村电影年放映能力2500余场。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通过“村村通”工程建设,到目前止全县有线电视光缆联网16个乡镇,2个农管处,622个行政村,行政村联网率96.88%。未联网20个行政村,通过利用小卫星接收设施收看广播电视节目,全面完成了“村村通”建设任务。

文化市场管理。缙云县现有文化经营单位(户)260多家,其中歌舞娱乐场所32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41家、书报刊经营店(摊)33家、网吧39家、印刷企业97家、民间职业剧团25个、游泳场馆10余家。全县文化经营总投资约3亿元,从业人员3000多人次。2007年文化产业销售收入5亿多元,创税1000多万元。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县的文化市场不断壮大,形成了门类齐全、数量众多、势头强劲的良好发展态势。

群众体育。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建立了县体育总会、老年体育协会、乒乓球协会、气排球协会、游泳协会等群众体育组织,社会体育网络进一步健全;我县的青少年乒乓球业训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开展农村体育场所建设,全县有55个行政村建有标准篮球场,积极开展送健身器材下乡,累计赠送农村健身路径26条,篮球架6副。全县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255名,其中二级12人,三级243人。

(三)存在的困难

1、文化观念认识滞后。文化事业关系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和惠民工程,需要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和努力。目前在文化观念上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共同发展文化的意识不够,文化事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二是群众的文化观念相对落后,传统的认为文化就是一些普通的文艺活动,并没有真正理解文化的丰富内涵,没有认识到文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强大推动作用。

2、文化事业投入不足。一是文化基础设施薄弱。由于长期以来地方财力的制约,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相对不足。县图书馆建于80年代,只有1504平方建筑面积,馆藏图书量现有11万册。由于馆舍和条件的限制,不能充分发挥县级公共图书馆应有的功能;文化馆目前租用政府会议中心用房,功能科室不全,实际上仍是有馆无舍;电影院建于1984年,设备设施和放映环境陈旧,急需改善;全县没有标志性文化工程或综合文化中心和有特色、有规模的文化广场或文化公园;各乡镇文化站都处在有站无舍状态。全县有359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但与创建标准85%以上的行政村和社区建有活动室的要求还差186个,在已建359个村级活动室中,有265个村级活动室只有简单的活动场所,缺少活动器材。二是文化专项经费投入不足。文化活动专项未列入年初财政预算,没有设立文化事业专项基金,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增幅没有达到正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的要求。由于资金的不足严重制约文化活动的数量、规模和质量;部分文化事业单位养老统筹至今没有解决;乡镇、村级的文化投入缺少经费;按规定要对既有公益性又有经营性的县电影公司农村电影放映补助不足,离“2131”工程要求还有很大距离;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每年只有4.5万元,严重影响了文物的有效发掘、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缺乏专项资金,普查和后继保护工作难以开展;由于文化市场范围不断扩大,从原来单一的文化市场向现在的文化、广电、文物、新闻出版、体育等多元化市场发展,文化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也不断增加,县文化市场执法经费还是1998年核定的12万元,造成行政执法经费严重短缺。

3、文化专业人才缺乏。目前我县各级文化单位都还存在人才短缺的问题,急需各种文化专业人员,文化系统在职131人其中有高级职称3人(文化馆、电影公司、县博物馆各一人),42名乡镇文化员中只有4人是全日制艺术类专业毕业,其余的都是招聘干部。由于年龄偏大,文化素质偏低,创新意识不强,创作能力不高,且不能专职专用,严重制约了基层文化活动的开展;原有的缙云婺剧团名存实亡,加上没有文艺宣传艺术团体,完成演出任务困难。现在每年上级下达的宣传演出任务,抽调文化员和其他单位文艺骨干十分困难,主要靠社会上抽调演员,缺乏稳定,严重影响演出质量。文化馆人员主要忙于演出活动,没有精力开展创作、辅导、培训等职能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保护因缺少人员编制,不能成立专门机构,难以开展长效的发掘和保护。

五、缙云县创建文化先进县的主要工作任务

以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文化生活质量为目标,努力构建网络覆盖城乡、文化功能齐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开展“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为载体,通过加大文化事业投入为抓手,不断完善城乡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实现城乡基本文化服务均等化,提高文化队伍的素质,进一步繁荣群众文化生活,努力建立起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让全县人民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一)重视文化事业发展。

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文化建设,在科学编制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同时,做到三“列入”,一是列入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二是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三是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财政投入增长幅度,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办文化政策和财税优惠政策,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改革,要在人事、编制、工资、职称、经费、社保等方面给予配套政策和支持。

(二)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1、县图书馆建设。按国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我县按50万人口测算,需建设6000平方米图书馆,各项指标都达到省先进水平。计划于2009年上半年做好图书馆的选址、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下半年正式动工,于2010年9月底前完工投入使用。如果地方财力不允许,可按6000平方米规模设计,分两期组织实施,首期必须达到2500平方米标准。内设藏书区、借阅区、咨询区、公共活动与辅导服务区、业务区、行政办公区、技术设备区、后期保障区等服务功能。按照目前我县图书馆的藏书数量,还要一次性购置图书4万册补充馆藏,同时每年需购书经费40万元。

2、县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县文化中心由文化馆、影剧院及文化广场组成,分期建设。一期是县文化馆建设,从我县经济发展水平、人口状况及社会发展需要,文化馆应建有500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的馆舍,内设舞蹈排练厅、音乐(声乐)排练室、美术书法室、器乐室、录音棚、图书阅览室、少儿活动室、老年活动室、多功能厅、小剧场及办公馆用房。另有8000平方米的文化广场和绿地。计划2009年动工,2010年9月前投入使用。

3、文化公园建设。建设有特色、有规模的文化公园,把我县的滨江公园建成具有浓厚文化气息的大型文化公园,在公园建设中增加一些如文化雕塑、户外电视墙等文化元素,这样既节省资金,又符合标准要求,尽最大可能达到资源共享。同时对永宁公园、永宁步行街、景谷公园等一些群众休闲场所进行适当的改造,增加公园内的文化景观和文化气息,营造全县浓厚的文化氛围,提高城市的文化品位。

4、乡镇文化站站舍建设。全面开展乡镇文化站站舍建设,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多种形式,使五云镇、壶镇镇中心集镇有1500平方米的文化站,其余乡镇都有符合500平方标准的文化站站舍,并开辟有图书室、少儿和老年活动场所。全县各乡镇的文化站于2008年开工建设,计划2009年9月前投入使用。整个项目建设需1464万元,其中争取省补助资金600.2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63.8万元(不包括土地征用费)。

5、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通过争取省专项资金,进行村级文化活动室补助,2009年建30个,2010年建30个。对设施相对落后的村级文化活动室,通过政府补助、集体出资、群众捐助等多种方式不断丰富文化器材,完善设施。对没有文化活动室的189村通过改建、新建等途径分批建设。

6、乡镇、村文化阵地建设。2010年前把壶镇镇创建为省“东海文化明珠”乡镇,建有15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文化设施,有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图书室,有藏书10000册以上,并每年新购图书1000册以上。2010年前分别新创建1个丽水“文化山花”乡镇和1个省级文化示范村(社区)。市级文化示范村(社区)创建4个村分两年实施,2009年创建2个,2010年创建2个。

7、农村文化示范户建设。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新农办要想方设法多方筹措资金,加强农村文化示范户建设,县、镇两级财政也要加大对农村文化示范户的投入。按省、市要求2009年和2010年分别争创一批市级农村文化示范户,培育一批省级农村文化示范户。

8、少年和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团县委、教育局,老龄委等相关部门要整合文化资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校内的文体设施和场所、县老年大学等场所要加大开放力度,尽可能让更多的人共享文化资源。

(三)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加快发展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加大资源共享建设力度,建成符合我县实际,覆盖城乡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服务体系。2009年规划建设331个,2010年规划建设249个,到2010年末年全面完成16乡镇、2个农管处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二级分中心和全县各行政村(社区)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点建设。

(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1、充分发挥国办文化单位在社会文化活动中的主导和示范作用。每年举办2次以上的大型示范性文化活动。围绕十七大主题教育、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等主题,开展“百场演出、千场电影、万册图书”文化下乡活动;积极开展群众参与面广的各类文化活动,举办婺剧比赛和婺剧交流活动;各乡镇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农民群众为主体的文化展演活动,全县每年组织一次农村文艺会演。

2、努力打造地方文化品牌。以挖掘、保护、培育缙云特色文化为目标,开展以黄帝文化为龙头、以婺剧文化为代表、石头文化为特色的文化品牌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文化领域,努力培育繁荣文化产业。大力推进黄帝文化有形化、婺剧文化产业化、石头文化市场化。

3、大力扶持民间文化活动。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民间民族文化活动,做好清明节期间仙都黄帝民祭大典、五月十三壶镇雁岭金竹一带的关帝庙会、七月七和十月十五的胡源张山寨迎陈十四娘娘庙会、雁岭乡金竹村的钢叉舞等民间文化的培育和辅导;鼓励兴办民间职业剧团,培育一批文化示范户,使其成为农村文化活动的主力军。

4、多方联动,拓展文化活动领域。县文化、教育、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部队等部门要重视社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建设,做好中小学生大联欢、中学生成人仪式、中小学生文艺会演等大型文化活动;开展拥军联欢活动,积极主动的为驻地官兵提供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以“家庭才艺”表演为载体,进一步丰富家庭文化内容;引导社会各界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文化建设。

(五)实施电影放映和送书工程。

1、电影放映工作。随着电影事业的发展,电影院多厅化、数字化改造势在必行。县电影院计划把原来的1个大厅,座位857人,改造为一个大厅,330位、两个小厅,分别有120位和80位。对壶镇电影院进行数字音响改造。同时根据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要求,努力争取省专项资金补助,县政府配套补贴,在现有放映设备的基础上,计划投资16万元,新增2套放映设备、放映范围辐射到全县各行政村,达到3204场的“2131”工程放映目标。

2、送书下乡工程。图书馆要根据“三贴近”的要求和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有针对性的组织一些“三农”图书送书下乡,同时积极开展馆外图书流通服务。2009年规划建设图书流通点62个,2010年规划建设图书流通点97个,到2010末全县16个乡镇、2个农管处均建有乡镇图书配送分中心,全县1/3行政村建建有图书流通点。县图书馆设立的配送中心藏书不少于2万册,各分中心藏书不少于5000册,有效解决农民看书难的问题。

(六)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

1、切实加强文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四有”工作符合规范,杜绝珍贵文物及文化遗址损毁和馆藏文物被盗案件发生。加大财政投入,每年落实一定的文物保护、征集专项经费,使其文物遗产的发掘、抢救、保护工作有效开展;做好博物馆免费对外开放工作。

2、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保护、传承和利用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工作按照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的原则,真正做到“不漏线索、不漏村镇、不漏种类”,在全面完成非遗普查任务的基础上,做好编纂缙云县非遗图集和目录体系;在成功申报县、市级非遗名录的基础上,认真做好申报省级非遗名录和项目传承人;积极争取“轩辕氏祭典”申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利用各种媒体和展示平台宣传我县非遗成果。

(七)规范文化市场管理。

坚持以整顿促规范,以管理促繁荣,加强对文化市场的引导,创新管理机制,设立“扫黄打非”专项基金。认真开展好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专项整治工作。增加文化市场执法经费,加大文化市场的执法力度和高压态势,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有序发展,确保我县文化市场良好率达到95%以上。规范布局,改善结构,积极探索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快文化企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壮大文化市场,不断提高文化产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保持文化产业销售收入年增长在5%以上。

(八)开展广播电视“村村响”工程。

按照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十项工程要求,在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扎实开展“村村响”工程,通过2年时间,完成642个行政村的广播收听任务,其中622个联网行政村利用有线调频广播方式,20个未联网的行政村利用音频方式解决,达到广播收听覆盖率100%。

(九)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

大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抓好村级体育设施建设,开展体育小康村和体育强镇建设,继续做好送健身器材、体质监测和体育培训下乡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活动,每年举办不少于4次的群众性体育竞赛;充分发挥群众体育协会作用,提高国民身体素质。

(十)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鼓励、引导国有文化事业单位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增进效益,在文化产业中发挥主导作用;放宽准入条件,鼓励、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来我县投资,培育多元文化市场主体;按照“控制总量、抓大限小”的总体要求,引导文化娱乐业向连锁化、集团化、品牌化方向发展;营造宽松环境,提供优质服务,促进我县文化娱乐业、文化传媒业、印刷包装业、工艺美术业、婺剧演出业、影视业等产业发展壮大。

(十一)加强文化队伍建设。

1、增加人员配置

新图书馆人员配置如下:外借室1人、成人阅览室及少儿阅览室2人、电子阅览室1 人、自修室1人、图书采编2人、资料书库及古籍书库1人、地方文献书库1 人、共享工程管理1人、图书流通配送1人、综合服务室2人、办公室2人,共计17人。图书馆现有编制12人,增编5人。

文化活动中心一期文化馆人员配置如下:业务人员13人(含文学创作2人、戏剧2人包括编导和戏剧音乐、曲艺1人、音乐1人、包括声乐音乐创作和制作、舞蹈2人包括成人舞蹈和少儿舞蹈、美术书法2人、摄影1人、活动室管理员1、阅览室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2人。现有编制12人,增编3人。

成立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新增编制3人。

2、提升队伍素质

加强文化人才培养。积极探索符合本县实际的人才工作新思路,建立完善有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的机制和措施,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环境。完善培训制度,落实培训经费,加大对基层专业文化技术人才的岗位培训力度,提升我县基层文化队伍素质。全年举办2次以上基层文化专干、农民艺术骨干综合培训,培训面达90%以上。配齐配强文化馆、乡镇、社区文化专干,做到文化工作专人专职专用,对年龄老化和不适应文化工作的人员进行适当的交流,使文化事业单位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50%,在岗培训面要达到60%以上。建立社区、村级兼职文化员队伍,给予适当的补贴,使基层文化工作有人抓,活动有人搞。

六、缙云县创建文化先进县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组织保证

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关键在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和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出发,从实践“三个代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文化事业,把创建文化先进县工作摆到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创建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将把创建文化先进县工作列入各部门、各乡镇的工作考核内容,并组织协调县文广新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劳社保局、县教育局,县老龄委、团县委和各乡镇等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缙云县创建文化先进县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大投入,建立健全保障机制

进一步发挥政府公共财政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对文化事业的经常性投入,每年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应逐年有所提高。在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文化经济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支持文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文化事业健康发展。

(三)规划的实施

本规划是推动缙云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文件。规划(2008年-2010年)自缙云县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县政府成立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由县府办、县文广新局、发改局、财政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人劳社保局、县教育局,县老龄委和团县委和各乡镇等有关单位组成的缙云县创建文化先进县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主要履行组织规划实施、监督实施进度、做好部门协调、研究和处理缙云县创建文化先进县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对策措施等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缙云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缙云县创建文化先进县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根据本规划的目标与任务,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本乡镇执行规划的具体计划,落实规划任务。

(四)督查与考核

由创建省级先进文化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浙江省文化先进县(市、区)考核标准和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重点工程的目标任务要求对规划的实施进程进行督查。对规划的阶段性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并进行阶段性考核。针对跟踪了解、考核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对规划进行调整完善。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创建文化先进县的考核指标进行重点督查考核,保证创建文化先进县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五)规划的评估与修订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设立专门的评估小组,适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形成评估结果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经评估或其他原因需要对规划进行修订的,及时提出规划修订方案,按有关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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