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缙云县司法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
索引号: 002660643/2011-28539     发布机构: 缙云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1-12-13 15:18:51

缙云县司法局2011年度工作总结

2011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局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和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整合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夯实基层基础为重点,以强化队伍建设为保证,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三大职能作用,为实现我县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抓调解、促稳定,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一)人民调解得到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构建“大调解”体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全县各级把人民调解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订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施意见,作为“平安缙云”建设的主抓手,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县人大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深入农村、社区,就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专门调研;县人大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缙云县人民调解工作情况的报告》,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二)调解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1、健全组织网络。行政村撤并和村两委换届选举后,及时调整、充实村级调委会,严把人员、素质、培训、规范四关,全县共建有乡级调委会18个,村级调委会253个;与莲都、青田、永康、武义建有4个毗邻联调组织;在规模以上企业建有63个调委会,同时,还建有法院联合调解室、医疗纠纷调委会、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和公安110联合调处中心等4个行业调委会,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员1678人,形成了以乡镇调委会为主导、村级调委会和厂企调委会为基础,行业性调解组织为补充的调解组织网络。

2、提升履职能力。对乡镇、行政村(社区)等一线调解员进行分层级,多形式的全员培训,通过阐明法律政策、传授调解技巧、以案释法等多种手段提高调解技能,使广大基层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依法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畏难情绪明显减少,疑难案件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

3、及时发放报酬。做细、做实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工作,在历年“村上报、乡审核、所复查、科把关”的基础上,缩短发放周期,从每年发放一次,改为按季发放,做到“从严审核、把关到位、及时兑现”,更加充分地调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4、规范调解业务。以“五有、四落实”,“三懂一会”为目标,加大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力度,完善纠纷受理、调处、达成协议等各个环节和受案登记、例会、学习、回访、统计、文书格式、档案管理等制度,并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工作原则、程序、纪律、职责、范围等上墙公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组织力量编写《人民调解工作手册》,做到每位调解员人手一册,加大了指导和规范力度。

(三)矛盾纠纷得到无缝排查。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坚持实行矛盾纠纷日常排查的基础上,先后在元旦、春节前后,全国两会期间,清明时期,五一节前后,十一、残运会期间等重要、敏感时期,在全县组织开展了五次规模较大的拉网式矛盾集中排摸活动,重点排查“三农”问题、拆迁安置、劳资纠纷、损害赔偿、医患纠纷、涉诉上访等方面纠纷,做到“排查、调处双管齐下”,将大量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处置在始发阶段,尽力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局面早控制、矛盾早化解”。

  (四)联合调处优势初步显现。今年5月份,在五云派出所内,挂牌成立了“五云镇社会矛盾纠纷110联合调处中心”。联调中心实行值班联勤和工作联运制度,做到排查、调处、稳控“三位一体”,坚持现场调处和中心调处相结合,主动介入和依法受理相结合。1至11月,共调处各类纠纷案件198件,其中轻伤、疑难、历史遗留及重大纠纷10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五)争创活动得到深入开展。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做好矛盾纠纷排摸调处;通过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培育和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和制度建设,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1至11月,全县各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97件,其中重特大矛盾纠纷29件,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38件,简易纠纷930件,调解率达到100%,成功调处1365件,成功率达到97.7%,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1件1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2件,防止群体性上访5件,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二、抓防控、促转化,积极开展矫正帮扶工作

1至11月,全县在册社区服刑人员467名,其中今年接收278名,期满解矫231名,脱管1名,无漏管,脱漏管率控制在0.21%以内,再犯新罪1名,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21%以内,没有发生社区服刑人员严重刑事犯罪案件,收监2名,正常死亡3名。

(一)自始至终狠抓社矫三防。根据省、市《关于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若干意见》,县社矫委召开动员会,结合缙云实际,进行专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由各分片联系领导带队到所、到村督查,坚持做到“日监管,周巡查,月例会”,确保“三防”专项活动“责任到位,操控到位,效果到位”,做到“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主要突出四个注重:

1、注重机制建设。利用村两委换届之机,调整充实社矫监督考察小组,由村书记或主任任组长,初步扭转了以往有名无实的尴尬局面;从退休政法干警、医生、教师中筛选人员,组建了社区矫正志愿者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完善监管流程,明确社矫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着重在“依法规范”上下功夫;完善 “红、黄、绿”三色监管,避免平均用力,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在刀刃上;完善《警告处分决定书》、《限期报到通知书》、《行政拘留建议函》、《收监建议函》等l 8个文书格式,弥补了“口头执法”的不足;对现有的请假制度进行充实和完善,创造性地引入了担保人制度,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时,要申请书、担保书、保证书齐全;继续强化与公安、检察、法院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做实、做细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

2、注重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防漏管、防严重再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三防”工作,坚决防范和杜绝因工作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社区服刑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与各乡镇(农管处)签订了“三防”专项活动监管安全责任书,通过“三防”活动初步实现了“乡镇纳入年度综治考核;司法所纳入岗位目标考核;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与再犯罪率超过规定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等责任目标。

3、注重入矫教育。能否有效地监管社区服刑人员,首次入矫教育是关键,因此,我局坚持严肃首次入矫谈话,严明各项纪律制度,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并即时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和LBS手机定位动态信息管理保证书;在入矫与细节教育方面提出了“责其罪、帮其心、挽其人、促其进”的十二字矫正工作方针,既突出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体现出心理矫治和人性化帮教。

4、注重情感帮扶。日常监管中,注重对社区服刑人员个别谈话和走访,通过面对面谈心教育,让服刑人员敞开心扉;在严格监管的同时,注重在思想上关心,在工作、生活上真心帮扶,让社区服刑人员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社会的关爱;在深化“社区矫正阳光志愿者行动”中,帮助1名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返校园;对15名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上门走访探望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对3名社区服刑人中落实低保,1名患病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医疗补助,指导就业57人次。

(二)深化矫正人员审前调查。在2009年我县就开展了法院审前社会调查评估。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全面深化监狱服刑人员假释前情况调查,为保证审前调查情况明、措施实、工作到位,全局进行专题部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11月底,已完成审前调查评估67人,通过审前调查,实现了监管关口前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同时,尝试探索在衔接环节消化脱漏管问题的新举措。

(三)有序推进两类人员帮扶。以开展社区矫正“三防”专项活动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衔接和安置帮教体系。1至11月,在管归正人员1699名,其中刑释1659名,解教40名,今年接收322名,解教4名,重新犯罪17名,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对2006年刑释归正人员138名,2008年解教归正人员16名,予以撤销解教。

   1、开展人员走访活动。在全县开展了“解难题、办实事、创平安、求和谐”走访矫正、归正两类人员的活动,了解其家庭生活、生产等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在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为开展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2、强化重点对象管控。在做好一般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的同时,重点加强对有重新犯罪倾向,“三无”人员、“法轮功”等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要求各乡镇落实专人负责,坚持定期走访,做到及时反馈信息,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

3、落实人员专项摸底。以“五一”、“十一”、建党九十周年安保工作为契机,结合我县实际,建立以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为主体,乡镇驻村干部,各行政村干部为补充的帮教队伍参与排查摸底,通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使我县专项排摸活动取得实效。

4、拓宽就业安置渠道。目前,我县农村籍归正人员已全部落实了责任田;摸清符合低保条件的归正人员家庭情况,并按政策给予6名归正人员落实了低保,基本上实现了应保尽保;组织矫正、归正人员参加县劳动保障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为他们自谋职业创造了更广阔的天地;鼓励矫正、归正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初步实现了就业的市场化、社会化。

  三、抓宣传、促治理,稳步推进“六五”普法进程

(一)全面启动“六五”普法。我县“五五”普法始终围绕一个“实”字,扣实际、出实招、求实效。通过五年不懈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五五”规划的各项普法任务,我县被省委、省政府评为2006-2010年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县局被评为2006-2010年浙江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印发了《全县201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并认真组织实施;召开了全县“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全面总结了全县“五五”普法工作,表彰了“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部署了“六五”普法工作任务;县人大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县常委会也专门听取了普法工作汇报。

(二)加大法治宣传力度。5月份,在全县开展“法治浙江”法制宣传月活动;制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依托农村集市、在“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土地日”、“禁毒日”、“世界水日”、“环境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日,利用广播、宣传刊物和法制宣传桌等形式,深入到农村、集镇、社区、学校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及学校师生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法治意识。

(三)强化反邪教专题宣传。为推进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拒邪、抗邪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利用广播等载体播放音像制品进行反邪教宣传,揭露邪教组织的丑陋嘴脸、恶劣影响及主要欺骗手段。二是抽调精悍力量协助县610开办二期“法轮功”未转化人员法制学习班,“倡导文明、反对邪教”,使20名“法轮功”痴迷人员得以转化。

(四)司法护航村级选举。2011年是缙云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年,为配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开展“司法护选”活动。抽调精兵强将在县局设立政策法律业务咨询组,接待群众来访和为广大选民解疑释惑;精心编写村级组织换届有关宣传资料;印制县乡人大换届宣传册下发到各乡镇和单位;派出二辆宣传车到全县各行政村进行反复巡回宣传村级组织换届相关知识;为村级换届选举资格联审6018人,发现有问题对象10名,在整个村级换届选举中未发现不符合候选人任职资格人员列选;派出人员到章村村指导和服务该村的选举工作等。 “司法护选” 由于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五)基层民主稳步推进。各部门普遍建立和完善了重要决策的法律分析与论证制度、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和决策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的“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提升创建质量;今年桃花岭村(原金坑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同时新范村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潜陈村、东渡村、洋山村、丹阳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村”,北门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社区”。浙江众发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申报诚信守法企业。

(六)学法用法不断加强。加大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特别是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轮训、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方式,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今年全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的主要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法》、《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

四、抓规范、促服务,积极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1至11月,全县律师共担任企事业法律顾问49家,办理各类案件334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522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民事案件208件、非诉讼事务7件、调.解纠纷25件、解答法律咨询1148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48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3家,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0件。

(一)服务经济跨越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专业法律知识和相关实务经验的优势,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为县领导驾驭市场经济出谋划策,通过“法律体检”,帮助中小企业规避风险,全力服务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动员律师围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研究涉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科技进步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等重点领域的法律问题研究和探讨,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服务全县重点项目。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深入金丽温铁路扩能改造、好溪水利枢纽工程、旧城改造、征地拆迁等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纠纷化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活动,协助政府推进了重点项目建设;参加法律宣讲团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向村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帮助修订法律文书,积极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关注民生和社会热点、难点,办理抚养事实公证,为政府排忧解难;积极参与五云镇朝晖路南段工程拆迁和县建设局对五云镇紫薇苑李某某等25户违法建筑拆除和五云镇政府拆除下双龙村违章临时建筑物的证据保全等。

(三)服务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便民高效为宗旨,不断提升法律服务效率和质量;积极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和下访随行,现场解答涉法问题,为社会和谐服务;律师、公证员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坚持靠前服务,送法上门,普法到户,大力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全县城乡的和谐稳定。

(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诚信公正、优质服务为重点,以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核心,真心诚意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高效、无偿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借助“12348”法援热线,认真兑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的服务承诺,努力做到热情、文明、优质、高效。

1、抱团服务显成效。贯彻“便捷、高效、优质” 的服务理念,有效整合法律援助、公证服务、法律咨询、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各项司法行政资源,成立了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缙云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并于4月份开始试运行,实践证明,整合后的法律服务团队,有效地实现优势互补,开创了综合型法律服务新模式,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绿色维权受赞誉。继续畅通妇女、老人、青少年、农民、军人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社会弱势群体“绿色通道”,资料齐全的案件做到即时申请,马上审批,限时办结;通过发放“拥军维权卡”,降低援助门槛,扩大对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等措施,做到应援尽援。

3、特色活动凸亮点。充分利用农村电教平台开展“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活动,使广大农民在家门口享受到法律援助便捷服务;在全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评选中,我县报送的《揭开境外用工真相》、《上访18年无果案 法律援助一朝解》双双入围;我县撰写的论文在全省获奖,并代表丽水市在全省作典型发言。

(五)结对打造整体优势。在全县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集中开展了法律服务机构评查活动月和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了“强化法律服务,优化发展环境”实践活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与企业建立了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联系制度,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继续开展了与司法所挂钩结对子活动;组织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信访接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至11月,组织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场52人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1567人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86件。

(六)乡村顾问覆盖全县。乡村社区法律顾问有序推进,统筹配置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引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为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为乡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今年,我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司法行政人员共为全县和乡镇、各行政村担任了常年法律顾问,做到了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抓教育、促管理,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紧紧依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党建工作,深化效能建设,狠抓队伍建设,为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注重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一系列活动;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争创学习型班子和知识型班子,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拟制了《缙云县司法局2011年度党组中心组和干部职工年度学习培训计划》,每月分别设立了“领导集体学习日”、“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日”、“党员电化教育日”,落实好领导、党员、干部职工三个层面的学习教育内容,通过坚持“一月一课”加以实施;采取了政治理论学习与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方式,实行选定课题,邀请专业人士和科室业务骨干先后进行了党史、效能等八个专题学习;扎实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我局被确定为全县行政机关10个示范点之一。

(二)强化机关效能。通过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等活动,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机关内部及司法所的管理,有效促进了管理规范化,促进了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机关效能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规范行为,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了机关行风效能建设;制定了《缙云县司法局党务公开方案》,开展以“事不过夜”为主题的优化环境促进发展大讨论活动,促进机关效能进一步优化。

(三)加强廉政建设。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化了党风廉政考核目标,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开设“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论坛活动,弘扬清风正气,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吸引力和渗透力。

(四)坚持依法行政。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各项业务建设,切实增强业务工作水平。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在全局上下逐步形成了“学先进、比创新、争一流”、各项工作你追我赶、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展现了司法行政良好精神风貌;加强了行政执法培训和司法所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业务培训。

(五)夯实基层基础。继续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今年重点对新建所、新碧所办公用房和各所标牌、工作制度、工作台账等规范化建设,实行制度上墙,健全学习、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初步实现了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标准化、队伍建设正规化、经费保障制度化”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服务新农村工作,组织落实了全局干警担任全县10个乡镇41个行政村和6个社区农村综治工作指导员工作。

存在问题和不足

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不够开放,开拓创新意识不强,被动应付多,主动出击少;二是司法所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后勤保障乏力,专职力量不足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三是法制宣传工作针对性、实效性还较欠缺。四是法律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领域还有待于进一定拓宽;五是对归正人员的帮教和就业安置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等。

                        2011年11月20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