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财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缙云县财政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缙云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好溪路9号,邮编:321400,电话:0578—3318955。)
一、 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专门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为分管领导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局网站建设与信息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保障了网站栏目正常运行,确保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好,工作不力,或不按制度办事的科室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2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财政预算2条,招投标工作20条,业务工作24条。
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也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时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