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公安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1-06-07 1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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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公布2010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jinyun.gov.cn/zwgk/zfxxgk/dq/ga)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的,可与缙云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233195,地址:缙云县五云镇蓬莱路1号)。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0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有效推动了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主要工作如下:

(一)健全组织,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理清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结构,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健全了由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确保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和依法行政工作地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继续认真做好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写工作,并根据本局有关信息变动情况及对符合公开要求,且需要公开的各类政策文件、重大活动事项等信息,及时予以更新、调整、修改、加载,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也进一步方便广大群众,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阳光政务”建设。认真做好《缙云公安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发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及时准确,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回头看”活动,及时检查已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并对因政策调整涉及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修改和调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坚持“能公开就公开”原则,做细做实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服务群众和社会经济发展。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保密措施,逐级审核,杜绝涉密或不应公开发布的信息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绝对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依照《条例》规定,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开以下信息:

一是本局机构设置、领导、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等涉及机构情况的信息;

二是本局制发的政策文件

三是本局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的事项;

四是本局范围内行政监管、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等有关行政执法的事项;

五是本局举行的政务活动、重大事项及相关统计数据等工作信息

六是涉及本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财政信息。

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我局在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局子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499条。其中:便民服务事项和行政许可3446条,工作动态53条,去年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本局无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未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或减免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现有的政府公开信息的信息总量不大,特别是新鲜信息的及时更新不够。二是宣传力度不大,一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够,通过信息公开平台获取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强。三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个别部门认识还不到位,存在该公开的没有主动公开。今后,本局将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要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做好我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二要全局要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要落实到相关警种和职能部门;三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四要提高效率,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严防失泄密。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指标统计见附表。

                                      缙云县公安局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末统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499

其中:网站公开

3499

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0

5、信函申请数

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行政申诉数

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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