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11-03932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1-07-30 16:14:42     来源:

文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缙云县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缙云县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涉铅事件的发生,健全涉铅事件应急机制,控制涉铅事件可能造成的后果,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安全,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应急预案和《缙云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一、组织指挥体系

1. 成立缙云县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副县长任总指挥,县政府办公室分管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发改局、经贸局、建设局、公安局、农业局、气象局、财政局、宣传部、教育局、信访局、监察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等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各负责人名单见附件一)。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预案》的实施,由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其中铅酸蓄电池企业所在乡镇(工业园区)为应对涉铅事件的责任主体。

2. 建立专家组。主要负责研究、论证、确定涉铅事件的综合防治方案、事故防范和应急计划的技术措施;协助县应急指挥部,作出涉铅事件的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的判断分析,并对应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二、主要成员单位职责

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县涉铅事件的日常工作;会同县有关部门和乡镇制订完善的《应急预案》;牵头做好《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重要应急任务的联络、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的应急工作;及时上报事件和处理进展情况;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事件应急处理的指示和批示。

县环保局:负责涉铅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应急过程中涉铅企业的水、大气排放情况和企业周边水、气、土壤环境的监测工作。协助环境污染纠纷的取证和评价;做好事故现场控制,承担环境执法工作。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和现场调查情况,提出启动《缙云县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县卫生局:负责涉铅企业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负责企业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应急处理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确定血铅检测范围和对象;负责统计血铅检测情况;评估事故发生对大气、饮用水和食物铅污染的程度,提出应急处置办法;对参与应急行动人员进行自身安全防护指导。结合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做好血铅超标人群的救治工作。加强健康咨询,接受群众关于血铅问题的咨询,向群众宣传普及高血铅症相关知识,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高血铅,科学防治高血铅,消除群众的疑虑和恐慌。根据血铅检测情况,提出启动《缙云县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县安监局:承担对涉铅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协助其制定应急预案。

县发改局:组织涉铅事件应急处理所需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县经贸局:负责制定涉铅企业淘汰落后、转型升级的规范。

县建设局:负责监督规划落实情况,防止功能区冲突,督促乡镇(工业园区)落实辖区内居民搬迁工作;加强企业建设的管理,处理涉铅企业违规建设。

县公安局:承担事件应急期间的交通管制,提供应急通行证;维护事故现场的秩序和安全警戒,组织事件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因群体性事件的预警工作,收集信息,及时控制事态扩大。根据收集掌握的信息,提出启动《缙云县公安局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的建议。

县农业局:评估农业污染事故破坏程度;及时提出应急补救措施和建议;协助农业污染事故的监测和评价;做好事故现场控制,防止损失扩大。

县气象局:承担事故应急所需气象资料和气象预报工作。

县财政局:保证事故应急的设备、医疗救治、交通工具等所需经费;保证应急处理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所需的日常工作和运行经费。

县委宣传部:加强网络舆情的监控和收集,做好涉铅事件防范和事件发生时的应急知识宣传;做好现场的报道和应急信息的发布。

县教育局:加强学生铅防护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加强学校办学环境的检查工作,发现涉铅源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校区内学生的调查。

县信访局:及时处理和上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反映涉铅事项。参与处理群众因涉铅事件集体去省赴京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指导乡镇(工业园区)做好铅超标人员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并及时掌握因铅超标问题出现的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确保社会稳定。

县监察局:承担对涉铅事件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根据事件调查结果,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乡镇(工业园区):根据《应急预案》和当地实际,制订实施乡镇(工业园区)应对涉铅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报县政府备案;将乡镇(工业园区)涉铅事件应急工作目标、责任、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确保有力、有序、有效组织实施。

三、预测预警及报告

(一)监测与报告。完善铅危害因素和铅超标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监测分析与交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铅超标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铅超标隐患。各责任单位要强化突发性铅超标事件监测报告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铅超标事件报告制度,建立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二)评估。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突发性涉铅事件应急专家组工作。由专家组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事件类型,向指挥部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预警。根据事件发生的危害程度和事件进程状况等基本特点,原则上将突发涉铅事件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指挥部可根据事件进展及实际工作需要,对此分级适时进行调整。

1级(蓝色)预警。局部区域监测发现铅危害因素增多或危害程度加重。

2. Ⅲ级(黄色)预警。在局部区域,一次发生急性铅中毒5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中毒原因明确。

3. Ⅱ级(橙色)预警。在局部区域,一次发生急性铅中毒5-30人,或死亡3人以下,铅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

4. Ⅰ级(红色)预警。一次发生急性铅中毒30人以上;或死亡3人以上,铅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恐慌。

四、应急处置

(一)启动预案。出现各级预警,乡镇(工业园区)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报告情况。县政府立即发布预警公告(级预警由丽水市人民政府发布),启动《应急预案》,县环保、卫生部门马上加强监测与调查,查明情况。县政府在事发后1小时内向丽水市人民政府报告。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二)基本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按照《应急预案》和有关技术方案规定的程序,立即开展涉铅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由各部门分工协作,科学有序进行,及时有效控制事件蔓延。

1. 采取有效卫生防治措施。

1)对现场进行处置。控制污染源,阻止铅污染扩散;消除污染,疏散人员,必要时设置隔离带;封存造成铅中毒事件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确定范围与对象,对涉铅人群进行检测,采取有针对性健康教育措施等。(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及相关乡镇、工业园区)

2)开展调查,查明事件原因,撰写调查报告,并提出事件处理意见。(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卫生局、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及相关乡镇、工业园区)

3)指挥、调遣辖区内各医疗救护力量,开展现场医疗救护、病人转运、收治等工作。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及相关乡镇、工业园区)

4)对经调查取证认定造成事件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责任单位:县监察局及相关乡镇、工业园区)

5)做好应急处理人员、物资需求评估和事件总结评估工作,并按规定上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环保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工业园区)

2 . 做好事件现场和相关场所治安管理、秩序维护和群众疏导工作。保障应急处理车辆畅通无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及相关乡镇、工业园区)

3. 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卫生防病和应急知识,做好稳定工作。建立信息发布制度,应对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传递,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及相关乡镇、工业园区

4. 多方协作,统一调配,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采购、发放等工作,保护水源,保证电力供应和通讯联络畅通,保障应急处理工作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建设局、县财政局及相关乡镇、工业园区)

5. 县环境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涉铅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扩大应急。当事件不能有效控制,有扩大蔓延趋势时,指挥部及时上报市政府。

(四)预案终止。根据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和专家组的建议,县应急指挥部适时作出预案实施终止的决定。

(五)专家组应及时提出事件应急处理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技术保障。

1. 成立缙云县涉铅事件应急专家组,提供应急处理工作技术支持。

2. 建立并完善涉铅事件监测、报告系统,环保部门对涉铅企业所有废气、废水和雨水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月至少进行1次监督性监测,每月进行1次执法检查。卫生部门按职业病防治要求,定期对涉铅工序的职工进行血铅检测,提高事件预测预警能力。

(二)医疗救治体系保障。按照集中收治、归口管理、强化功能的原则,合理整合医疗资源,完善医疗救治体系。

(三)后勤保障。

1. 物资储备。建立和完善涉铅事件应急物品储备库。储备物资包括相关药品、检测仪器、医疗设备、交通和通讯工具、卫生防护用品和其他应急物资等。

2. 经费保障。涉铅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事件处理经费列入县政府财政预算。

(五)机制保障。建立高效的应急处理组织体系和运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实施方案,确保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调动本部门人力和物力迅速展开应急处理工作。

六、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相关卫生知识宣教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二)培训和演练。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定期组织不同规模的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准备、指挥和应急救助能力。

(三)奖励与处罚。对在事件处理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负有失职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附件1

缙云县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部人员名单

 

指挥职务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总指挥

县政府

张颖洁

副县长

 

副总指挥

县府办

蒋根阳

副主任

13906881348661348

副总指挥

县环保局

陶方才

局长

13906889296661086

成员

县卫生局

谢身言

局长

13905781756661296

成员

县安监局

叶德根

局长

13606691325662000

成员

县发改局

郑伟坚

局长

13757846666661068

成员

县经贸局

胡正新

局长

13906889299661299

成员

县建设局

杜云峰

局长

13905781811668811

成员

县公安局

钭泽泉

政委

13905781858668858

成员

县农业局

陈瑞舜

局长

13906881817661679

成员

县气象局

丁土南

局长

13905781579661577

成员

县财政局

陈贵长

局长

13905889588669588

成员

县委宣传部

章建升

副部长

13957098699668699

成员

县教育局

杜新南

局长

13957099868660868

成员

县信访局

朱爱玉

局长

13957098229668229

成员

县监察局

赵祖跃

局长

13906889339661600

成员

工业园区

王缙黎

主任

13905781648661115

 

 

 

 

附件2

专家组人员名单

 

专家组职务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组长

县环保局

李永强

总工

13906881734661734

副组长

县疾控中心

朱从法

副主任

15057888430688430

副组长

县安监局

刘鹏飞

办公室主任

13735904858686858

组员

县环保局

洪光强

综合科科长

13506501980611980

组员

县疾控中心

杨颖

卫生科科长

15024609987655987

组员

县安监局

李华

 

13867083119613119

组员

县卫生局

(卫生监督所)

朱卫国

执业卫生监督科科长

1375783936163936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