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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党〔2012〕6号关于授予浙江广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重点企业”称号的决定
索引号: 002660408/2012-09773     发布机构: 东方镇     发布时间: 2012-12-25 00:00:00

 

关于授予浙江广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

“重点企业”称号的决定

 

 

 

各行政村、镇属各企事业单位:

2011年,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为表彰先进,镇政府决定授予浙江广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为2012年度“重点企业”称号。它们是:

浙江广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浙江众发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均得利禽业有限公司

浙江东泰纸业有限公司

缙云县灵威莹石矿业有限公司

缙云县帅马针车有限公司

缙云县德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浙江航云机电有限公司

镇党委、镇政府号召,全镇广大企业要向“重点企业”学习,不断开拓进取,创造一流业绩,争取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中共东方镇委员会

东方镇人民政府

20123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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