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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660176/2013-43764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缙云县卫生局 成文日期: 2013-12-02
文号: 缙卫〔2013〕84号
关于印发《缙云县卫生系统进一步深化 “阳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12-02 10:31:23 文章来源: 缙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县党代会精神,根据《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卫生系统“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浙卫发〔2013〕122号)和《缙云县2013年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工作重点和责任分工》(缙纪〔2013〕18号)的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卫生系统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开展“三好一满意” 活动, 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逐步建立和完善更加公开透明的医疗服务用药管理体系, 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平台,完善公开机制,做到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

二、工作目标

通过“阳光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单位服务的透明度和服务效能,转变行业作风, 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扎实有效推进 “阳光用药”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有效预防和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提高科学合理用药水平, 提升患者和社会对医疗卫生行业的满意度,为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法治卫生”提供有力保障。

三、 工作任务

(一)深化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

1.扩大实施范围。在公立医院继续实施阳光用药工程的基础上,今年阳光用药工程实施的范围向民营医院扩大延伸。使民营医院通过网上集中采购药品、器械,让利群众,以减轻农民就医负担。并定期公开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使用金额比例、门诊均次费用(包括药品费、抗菌药物占药品使用比例、抗菌药物占门诊处方比例、静脉输液处方比例、不合格处方占全部处方比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价格等医疗服务信息。

2.增加公示指标。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在去年公开9项医疗服务指标的基础上,增加床位使用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等医院运行效率指标。每季度在县卫生局网站、医院公示栏内公示医疗服务指标信息。

3.建立临床用药监控系统。二级以上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配置使用临床用药监控系统。实现抗菌药物使用动态监测、超常预警和及时进行干预,切实加强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对医院内药品使用量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监控,对药品配送企业和药品使用医务人员及时采取预警谈话、告诫等措施,以防范商业贿赂事件发生。    

4.推进处方点评。建立健全处方点评工作机制,二级以上医院每月开展一次处方点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开展一次处方点评,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进行剖析并整改,引导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药。

5.加强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二级以上医院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信息系统,将医德教育、医德管理、医德考核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其他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医德考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未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要建立医德纸质档案。

(二)实施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程。

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网上集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采购,采购品种必须从省中标目录中选择,严禁在中标目录以外采购,严禁网下采购。要规范备案采购制度,从严控制备案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品种和数量,严格执行集中采购中标采购价格,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销售价格。    

(三)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阳光审批”工程。

1.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规范卫生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做到省、市、县三级同一事项同一名称。对行政审批的实施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收费、收费标准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质量评审,推进审批程序标准化,优化审批流程,逐项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方便群众办理。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程公开。通过审批场所公示板、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卫生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法律依据、条件、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以及申请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举报受理电话、从事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等。填写申请书样本供申请人参考,逐步推进网上申请、网上受理。推行审批结果的公开公示,定期将审批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申请审批事项、审批有效期限等内容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3.扩大集中审批范围。积极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做到审批事项集中到位、审批权限授权到位,通过审批职能的集中化、审批人员的专业化和审批工作的程序化,建立起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

(四)实施人才“阳光招聘”工程。

根据卫生系统人员编制数、医疗机构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人才公开招聘计划,并报县编办、人力社保局核准。按人才招聘工作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人才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严格执行人才招聘回避制度和保密规定,确保人才招聘工作程序规范、结果公正。对群众举报、反映和投诉人才招聘方面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调查处理。

(五)做好卫生系统其它方面的“阳光工程”工作。

卫生系统要全面落实行政事务公开、院务公开等有关制度。局机关及各医疗机构要完善办事公开目录,向群众主动公开反映单位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情况的信息,全面推进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县卫生局门户网站建设,逐步建立卫生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受理审批、网络医师、护士执业注册与查询等。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阳光工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转变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着力点;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确保该项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各医疗卫生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有效推进此项工作。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为保障“阳光工程”顺利实施,我局将加强对工作指导,及时组织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全县卫生系统“阳光工程”工作上水平、创特色、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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