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缙云县司法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002660643/2013-28546     发布机构: 缙云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3-03-05 15:03:25

 

 

一、2012年的工作

2012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忠诚履职,开拓创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省司法厅评为司法行政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被丽水市司法局评为党的十八大安保和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新举措”工作被丽水市司法局授予为2012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根据县委办、县府办公布的2012年度县属各单位综合评价结果,我局在县政府序列的29个单位排名中名列第七,其中,领导评价排名第二。在此,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感谢刘书记和在座的各位领导对我局的关心和大力支持。

(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2年,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工作部署来开展司法行政业务工作,为我县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努力。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需要,派出人员,为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提供人力支持。先后有7位同志被长期抽到县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要部门去帮助工作。二是举办培训班。为做好十八大期间的安保工作,与县信访局共同举办了为期半个月的法制培训班,对多名进京上访人员进行集中教育。从12月3日开始,为期40多天,与县委610办公室共同举办了二期反邪教法制培训班,对多名“全能神”肯干分子进行教育转化,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质和量的提升

认真贯彻执行《人民调解法》,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作用。案件数创历年新高,全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507件,比2011年增加4697件

1、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了《缙云县人民调解案件管理办法》,对人民调解案件的分类标准、工作机制、“以奖代补”经费的发放和奖罚措施等都作了规定,规定的出台加强了对人民调解案件的管理,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此项工作,在全市走在前列,受到市司法局张云高局长批示肯定。

2、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明确司法所每位干警分片联系相应的调解委员会,每月联系调解员不少于2次,列入年终考核,以加强与调解员的联系。派出人员,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分片集中对各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编印了《人民调解工作手册》一书,分发给全县各个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员,对于提升调解人员的业务水平,提高调解能力,起到很大的作用。

3、积极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按照省司法厅“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要求,在坚持日常排摸的基础上,扎实抓好节日、“两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十八大等重要时段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各司法所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全年各人民调解组织调处了非正常死亡案件39件,其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就组织和参与调处了23件。最近,丽水市司法局张云高局长批示肯定我县调处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做法,并要在全市推广。根据吴筱琳县长的指示和县城新区拆迁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我局还抽调专门人员做好拆迁户之间的矛盾调处工作,为拆迁工作顺利进行发挥了作用。

4、做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发放工作。分二次安排人员到乡镇、街道,对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案件进行考核,按照简易、疑难复杂和重大纠纷的标准,将以奖代补的款项直接发给各调解组织,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全年有社区矫正人员748名,其中,在册517名,期满解矫267人,死亡1人,收监2人,未发现有再犯新罪,无脱漏管现象发生。

1、做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2012年4月制定了《缙云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规定(试行)》,较为系统地规定了从委托受理、调查程序、调查内容到调查终结等一系列工作流程,使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更具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7月下旬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座谈会”上,省司法厅分管领导马时民对我局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通报》刊登了我局的经验材料,在全省推广。在9月6日召开的“全市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暨监地衔接工作座谈会”上,我局介绍了经验,丽水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通报》第5期刊登了我局的经验材料。全年对81名拟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的罪犯进行了审前社会调查,其中25人由于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我局作出了不宜实施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占调查总数的30.84%。有二位“法轮功”罪犯,我局认为难以对其实施有效监管,建议不宜实施社区矫正,均被委托机关采纳。对此,丽水市司法局张云高局长批示表扬。

2、加强对社区矫正相关法律和规定的学习。由于社区矫正是一项新工作,2011年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社区矫正的内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2012年2月颁布,《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于2012年10月颁布。为了能够依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掌握相关法律知识,这些法律和规定颁布后,我局就及时组织学习,并派人到上级参加培训,为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帮教和组织学习,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的集中教育,在“两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十八大召开等重要时段都专门组织了学习教育,分管局长都到会讲话,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应履行的义务。由于我局对社区矫正工作抓得实,方法得当,实现了社矫对象重新犯罪率为零的目标。

(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帮教率、安置率符合规定要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规范一系列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我局还对云和县常务副县长被绑架案、松阳县刑满释放人员砍死3人、致多人受伤案进行剖析,结合市委领导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行认真总结,从这二个案件中吸取教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截至12月,我县有刑释解教人员1807名,其中刑满释放1792名,解除劳教15名,重新犯罪19名,重新犯罪率1%。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

(五)创新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援助是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引导群众按法律轨道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种有效手段。2012年,共指派援助案件403件,其中民事310件,刑事93件。受援总人数475人,解答法律咨询2088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6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司法救济权利,引导群众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1制定了《缙云县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办理等工作程序都作了明确的规范,尤其是对不符合援助条件,拟不予提供法律援助的,规定了救济程序。强化了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更加方便了群众。

2、加强了法律拥军工作。扩大涉军法律援助范围,凡是军人,军属要求法律援助的,一律予以批准,加大了对军人军属权益的保护。积极办理各类涉军案件,维护军属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地化解涉军矛盾纠纷。在“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多种形式“送法进军营”活动。县人武部推荐我局法律援助中心参评省法律援军先进集体,后经丽水市军分区统筹,推荐我局周林焕副局长参评省法律援军先进个人。

(六)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规定,引导律师、公证和法律工作者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把法律服务政府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团长,由局业务骨干、民晖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的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为县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协助县政府做好重大经济项目谈判、合同审核工作。全年共参与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大经济合同审查8次,合同总标的人民币60亿元,美元1亿元。如为中外合资公司一肖特新康年产10亿支高端药用玻璃容器2.4亿元投资项目、县政府与开元旅业集团“缙云旅游综合体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等重大项目的合同审查和参与谈判,得到了吴筱琳县长的批示肯定。

2、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每月的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律师事务所都指派律师参加信访接待工作,协助政府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如2012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县一在广东从事养殖的农民,在广东与当地政府因养殖用房拆迁问题发生纠纷长期得不到解决,拦下了“两会”的车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省政府信访部门指令我县处理此事,我局根据县领导的要求,派出杨小峰律师参与县专门工作组去广东处理此信访事件。全年律师担任刑事辩护59件,民事诉讼代理382件、行政诉讼8件。四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民事案件158件、调解纠纷38件、解答法律咨询1467人次,办理农民工事项9件。

3、为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努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30家,法律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96家。

4、发挥公证职能,做好矛盾纠纷的预防工作。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在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对外开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纠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年办理公证590件,其中国内275件,涉外253件,设港澳台62件。参与县城新区拆迁工作指挥部拆迁项目安置工作,为拆迁工作提供了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

5、做好乡村法律顾问工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县的实际情况,我局干部职工义务为全县253个行政村担任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顾问工作,及时有效地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咨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6、做好“二手房”买卖见证工作。为了预防房屋买卖纠纷,我县探索出了“二手房”买卖见证业务,全年办理“二手房”合同见证408件。

(七)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宣传载体、营造全社会良好法制氛围

围绕“着力推进法制环境建设”,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普法工作。一是完成了对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普法建档考试。二是对全县各乡镇、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普法师资培训,完成了2012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工作;三是改变对领导干部普法方式,深化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聘请浙江大学教授作法制讲座。

2、探索政法机关的法制教育。聘请浙江工商大学教授为县政法机关干部作了《新刑事诉讼法的十大亮点及评价》讲座。通过讲座,促进对新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和理解。

3、开展纪念宪法施行30周年纪念活动。筹划我县纪念宪法施行3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组织16个执法单位,派出人员上街进行法律咨询和宣传活动,应建民主任还亲临现场指导。

4、招聘普法志愿者,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招聘本县在校大学生,利用暑假到机关、学校、社区、乡村讲授法律知识,授课16次,涉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内容。我局干部职工还编排了反映司法行政职能的普法节目,参与水南社区迎接十八大广场文艺演出,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深受群众欢迎。

5、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壶镇镇新范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新建镇洋山村顺利通过“省级民主法治村”验收,浙江鼎立实业有限公司被丽水市评为“诚信守法企业”

(八)创新干部队伍建设形式,提升干警整体素质。

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我局的“创新核心价值观教育形式,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被县委宣传部推荐参评“丽水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

1、做好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创新载体,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以党的建设推动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抓好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开展干部职工述职述廉活动,并将这项工作制度化。

局党组集体听取每一位干部职工上一年度的工作汇报,新一年工作打算和对局党组、所在科室、司法所的意见建议。局领导还就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工作思路与干部职工进行交流,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全局53位干部职工均作了述职述廉。通过对干部职工的述职述廉,起到治庸、治懒的作用,有利于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这项工作开展以后,局党组还制定了“干部职工述职述廉规定”,将述职述廉工作制度化,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周和平同志批示肯定。

3、多举措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使教育活动产生最大的效果

(1)坚持每月一次的全局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制度。每月的20日左右,都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集体学习,学习内容分别由局领导授课与聘请专家学者授课相结合,局班子成员都分别举办了讲座,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理论武装。

(2)开展读一本书活动。除了阅读核心价值观教育规定的读本外,局党组还决定在5至6月间,全局干部职工都要阅读《把信送给加西亚》一书,为了更深入地读好这本书,本人还就此书的阅读作了半天的专门辅导。同时,在6月29日,开展了以《把信送给加西亚》为主题的演讲比赛,11位选手结合工作岗位,向全局发出了“我们也能把信送给‘加西亚’”的强大声音,比赛后,把这些优秀演讲稿编印成册,由市局张云高局长作序,以《我们也能把信送给‘加西亚’》为书名印发。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大大提振了全局干部职工的精神状态,提升了执行力,使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3)开展了“微型党课演讲比赛”。为配合县“微型党课演讲比赛”,我局开展了选拔赛,10位选手参加了比赛,五云司法所叶晓薇脱颖而出,获得了局第一名,被推荐参加全县“微型党课演讲比赛”,获得了一等奖,又被作为缙云县的代表,在全市“核心价值观演讲比赛”中获得二等奖。通过这些比赛的开展,在全局形成了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4)举行“跳出司法看司法”报告会。为了解决我局干部职工因长期在本单位工作,造成思路不宽,眼界不开的问题,邀请了近年调离本局和借用到外单位工作的5位同志,以他们现有的工作岗位为视角,来看本局干部职工在精神状态、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了努力的方向,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的方式进行教育,干部职工容易接受,通过报告会,全局干部职工拓展了视野,开阔了思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市局张云高局长对我局开展的这项工作专门作了批示,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5)给全局干部职工进行理想教育。11月22日,我局邀请《环球时报》浙江记者站新闻部章再亮主任讲述自己从农民工到高级记者的传奇人生,介绍了自己取得成功的经验,对我局干部职工提振精神、树立信心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4、开展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激发队伍活力

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我局首次开展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活动,推出了14个中层职位,开展公开竞岗。全局有21人参与竞争。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演讲和综合考核确定了14位入围者。通过这次竞争上岗,增强了干部职工的竞争意识、干事意识,弘扬了正气,体现了良好的用人导向,为今后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了一次有益尝试。

过去的一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司法行政工作规律性的把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是开拓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司法所办公用房落后,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实际需要,等等。

二、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工程的开局之年,我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为载体,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富民强县,幸福家园”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创新和发展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二是积极发挥企业和行业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三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四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奖代补”经费的发放工作,争取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五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创新机制,提高指导的质量。

(二)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一是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和评估工作,严把调查关,确保调查和评估质量。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各项任务,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指导管理水平。三是深入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活动,着力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科学优势。四是加强与监狱的联系,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争取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与其他工作相比,我县这项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去年市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我局将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帮教措施,创新帮教方式,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平安建设中的专业优势。法律援助既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也是引导群众按法制途径解决纠纷,减少信访的有效手段。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落实便民举措,降低受援门槛,做到应援尽援

(五)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作为法律服务的首要工作来抓,为政府重大决策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做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措施,明确责任,把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与其他司法行政业务相结合,实施综合式服务。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做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做好民事案件的代理、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六)扎实推进普法依法理工作,提高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 “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法治水平。

(七)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是根本。要把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载体,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习惯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做事、习惯于在媒体的聚焦下说话、习惯于在社会的监督下工作、习惯于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职,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八)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打牢根基。要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办公用房和办公装备建设,努力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使司法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

 

缙云县司法局2012年度

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思路

 

2012年,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自觉地将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去,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