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司法局2013年上半年
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上半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争先创优工作为主基调,以八个“扎实推进”为载体,勇于创新,真抓实干,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都取得了一些新成绩,为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各项业务工作打好基础。
加强队伍建设是其他各项工作的基础,是根本。2012年《我局干部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新举措》荣获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奖,我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各项业务工作有了新起色,先后获省、市司法行政系统多项集体先进和个人先进,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综合先进集体,开了建局以来获得县综合先进集体的先河。2013年我局继续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1、深化干部职工述职述廉活动,进一步丰富其内涵。
我局去年获市局创新奖的干部职工述职述廉工作,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其内涵,使述职述廉工作成为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也是新形势下进行民主管理的有益探索。述职述廉工作是局党组集体听取每一位干部职工上一年度的工作汇报,新一年工作打算和对局党组、所在科室、司法所的意见建议。要求每位干警对照庸、懒、散、软的各种表现及可能存在的作风和效能问题,讲真话,讲实话,反应真实情况。每位局领导结合述职述廉干警的实际情况,都要当面进行点评,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并就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工作思路、努力方向等,与干部职工进行交流,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如果干部职工对局党组或领导有什么想法,也当面进行交流,以加深理解,形成共识。全局46位干部职工均作了述职述廉。通过对干部职工的述职述廉工作,既起到治庸、治懒的作用,又增加领导与同志们推心置腹的交流,有利于理顺干部职工的情绪,增加理解;既进行工作、思想交流,又进行谈心谈话;既是思想工作汇报会,又是民主生活会。这项工作的开展,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队伍的活力。
2、举办学习十八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局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我局举办了学习十八大精神主题演讲比赛。来自局科室、基层司法所的12位选手参加了比赛,并邀请了市司法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机关工委等单位领导担任评委,办公室楼静获第一名,并参加县里的微型党课演讲比赛,获优胜奖。通过这些比赛的开展,在全局形成了努力学习,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3、开展读好书、爱读书活动。
为了让全局干警读到更多的好书,养成爱好读的好习惯,上半年由本人亲自为全局干警选了《爱上读书、有书不输》、《可以平凡、不能平庸》二本课外书籍,开展读好书、爱读书活动。我对书中的精华部分,还亲自作了辅导,并要求每位干警撰写读书心得,通过“读好书”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干警的精神生活,
4、举办“学党章、守纪律”集中教育专题讲座。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全体干部、职工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及新党章的学习理解,我亲自为全局干部职工上了题为《认真学习党章 增强遵守党章的自觉性》的党课。从政党制度的职能、习近平总书记“11.6”讲话的主要内容以及新党章的内容三大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除了采取签订责任状,实行“一岗双责”等措施外,切实加强制度防范,通过建立、完善制度,加强对权力的分解,增强相互间的制约作用,加强内部监督,增强公开力度,尽力做到“不能犯”。开展以预防渎职犯罪为重点的警示教育,对金华等地发生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发生的渎职犯罪进行剖析,对党风廉政建设做到逢会必讲。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规定的贯彻落实,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实处。
6、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为加强我局信息工作,我局制定出台了《缙云县司法局信息宣传调研奖励办法》,增加了干警撰写信息的积极性。上半年,我局上报的信息被省厅录用7篇,市局录用27篇,县政务信息录用2篇,在政务信息年初“一把手谈工作思路”这个专栏,头版头条刊登了我局的工作思路。上半年共编印司法信息25期,司法行政专报3期,领导批示5次。
(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突出作用。上半年,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540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183件,成功调解3492件,成功率98.6%,共排查矛盾纠纷1565次,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79人。
1、抓好矛盾纠纷调处排查工作。
做好全国两会、省两会等等重要时段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各司法所积极组织和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上半年,各人民调解组织调处了非正常死亡案件16件,县委书记孔海龙在我局报送的简报上,对我局非正常死亡案件调处工作做出批示:“当下社会矛盾纠纷突显,给社会稳定造成巨大压力,希望你们再接再厉、大胆探索、完善机制、创新办法,让人民调解工作发挥更好的成效,为平安缙云、法治缙云、和谐缙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此外,我县和磐安、仙居二县建立联排联调(人民调解)协作机制,对维护边界稳定,进一步做好三县边界相邻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
2、做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发放工作。
今年上半年,安排人员到各乡镇、街道,对去年10月份到今年4月底前的人民调解案件补贴进行发放。按照简易、疑难复杂和重大纠纷的标准,将以奖代补的款项直接发给各调解组织,调动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
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和非正常死亡案件调处的指导。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按行政区域,对各村的人民调解员分批进行业务培训,以提高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师资由基层科、司法所干部和全国调解能手王闯组成。五是建立边界联排联调机制。
4、五是建立边界联排联调机制。
4月11日,我县和磐安、仙居二县建立联排联调(人民调解)协作机制,签订了协作协议,对维护边界稳定,进一步做好三县边界相邻地区人民调解工作将起到推动作用。
(三)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上半年有社区矫正人员660人,其中在册454人,期满解矫172人,收监1人,变更居住地1人,无脱漏管现象发生。
1、做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上半年对37名拟判处缓刑和裁定假释的罪犯进行了审前社会调查,其中8名人员不符合社区矫正条件,我局作出了不宜实施社区矫正的评估意见。
2、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工作,用足各项监管措施。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的操作程序,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对个别社区矫正人员服刑意识差,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服从监管,未经批准擅自外出等违反监管规定的情况,我局及时进行调查取证,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进行处理,上半年已对10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对1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治安处罚,对1名社区矫正人员建议撤销缓刑,并予以收监执行,有力震慑了社区矫正人员,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权威,彰显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3、创新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模式,提升教育效果。
为丰富集中教育内容,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传统经典文化教育。从《弟子规》入手,给他们讲解中国传统经典文化,使社区矫正人员对中国传统文化有初步的了解,教育社区矫正人员做人、做事的道理,真正从思想层面上让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法,悔过自新,达到社区矫正的监管要求,为今后的学习改造奠定基础。创新集中教育模式。在集中教育过程中播放背景音乐,渲染教育氛围,集中教育开始前,让每位社区矫正人员宣读承诺书,承诺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使矫正人员铭记自己在矫正期间的义务和注意事项。教育过程中,采用互动方式,让每名矫正人员发言,相互交流矫正工作中的学习体会,自我查找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取得少良好的效果。
(四)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我局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帮教率、安置率符合规定要求,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和规范一系列安置帮教工作制度。截至6月份,有刑释解教人员1807人,其中刑满释放1792人,解除劳教15人。重新犯罪19人,重新犯罪率1%,重新犯罪率在3%以内。帮教率、安置率符合规定要求,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平时做好重点人员的排摸,春节期间,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走访,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上半年,和电大联合成立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技能培训基地,6月20日首期电子商务培训班在电大如期举行,有55人参加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结束后,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到壶镇北山村参加电子商务参观考察。
(五)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民事案件123件,刑事案件32件,解答法律咨询1035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16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基本司法救济权力,引导群众按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上访,维护社会稳定。
1、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对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办理等严格按照《缙云县司法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进行,确保每位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都能得到援助。理顺与公检法机关的关系,使法律援助工作既方便群众,又规范有序,充分发挥了司法所的作用,做好法律援助案件办结后的回访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援助律师办案质量,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利益。
2、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农民工、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群体的援助力度,做到应援尽援。开通“绿色通道”,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如通过法律援助,成功为缙云县梅宅村村民梅某拿取拖欠工资 4000元,后梅某送来锦旗表示感谢,缙云电视台对此事做了报道。
(六)加法普法治理工作,营造全社会良好法制氛围
1、做好“全能神”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我局与县委610办公室联合举办法制培训班,用了50来天时间,教育、转化了21位“全能神”邪教人员,受到省、市、县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中央政法委转发了缙云县的经验材料,县委书记孔海龙做出批示:“章仕法同志:通过教育争取来转化,是我县这几年反邪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主要经验,很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办班模式下成功创造的一种社会管理模式,受到广泛关注,希望你们不断总结提升,形成全社会合力治理邪教的更有效办法,促进全县平安、和谐。”
2、完成副科以上干部普法考试评卷工作。
上半年完成副科以上干部2012年度普法考试阅卷工作。
3、为政府“三改一拆”工作做好法制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主力军作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改一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区)向群众宣传“三改一拆”专项行动,介绍“三改一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营造浓厚改拆氛围。截至6月份,组织人员赴253个行政村,走访宣传8536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黑板报500多期。
(七)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上半年律师担任刑事辩护59件,民事诉讼代理382件、行政诉讼8件。四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民事案件82件、调解纠纷38件、解答法律咨询2016人次,避免损失7.336万元。共办理公证322件,其中国内179件,涉外120件,设港澳台23件。
1、继续做好县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
最近,县政府法律顾问团受县政府的委托,对东方工具、一胜特等企业的重组和债务处置方案进行法律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为县政府依法决策发挥了作用。
2、做好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由于我县法律服务人员少,力量薄弱,为弥补不足,我局从实际出发,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担任全县253个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工作,把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和公证等工作与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实行捆绑式服务,提高了服务的有效性,既解决了法律服务人才短缺、律师服务内容单打一的问题,又锻炼了队伍,使队伍能够更多地接触群众,更多地接触矛盾和问题,在实践中得到磨炼。
3、为“三改一拆”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为政府“三改一拆”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充分发挥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组团进村入户宣传政策法规,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要求广大律师、法律工作者在接待当事人有关涉及“三改一拆”法律咨询时,明确违法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积极引导和说服当事人自行拆除违章建筑;要求广大人民调解员对旧厂区、旧住宅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引发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介入,全力化解,坚决防控苗头性事件,避免矛盾扩大化。县公证处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政策,根据县“三改一拆”办公室通知要求,对县城内违法建筑及部分乡镇规模大,面积广的违法建筑进行现场公证、全程监督拆除行为。截至目前,缙云县公证处共对全县142处违章建筑进行现场公证,减免公证费113600元。
4、为企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帮助,帮助企业化解经营风险,努力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律师担任法律顾问12家,法律工作者担任常年法律顾问65家。
(八)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1、抓好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
为了解决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问题,我局今年下大气力,进一步加大对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针对司法所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积极主动谋划,争取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通过努力,从县国资局划拨建筑面积近56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一幢,作为舒洪司法所办公用房,并于2013年3月,被列入县政府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该项目已经通过有关单位评审,即将进行招投标,整个项目建筑面积570平方米,投资40万元。东渡司法所的业务用房得到了改善,上半年已进行了装修,面积由原来的30平方米扩展到了100多平方米。拥有办公用房、调解室、社区矫正谈话室等。此外,壶镇司法所、新建司法新碧、五云司法所的业务用房,经过协调沟通有了一定的进展。2、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第二次装修已基本完成。按照省司法厅要求临街落地、实用面积100平方米、投资10多万元的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再次进行了装修,即将投入使用。
2、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的第二次装修已基本完成。按照省司法厅要求临街落地、实用面积100平方米、投资10多万元的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再次进行了装修,即将投入使用。
3、各司法所的装备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已给各科室、司法所配备了2台数码相机、一台手提电脑。还给各司法所配备了一体机、便携式打印机等业务装备,基层的业务装备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建设“富民强县,幸福家园”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一是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好重要时段、敏感时期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二是积极发挥企业和行业等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三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四是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创新机制,提高指导的质量。
(二)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一是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和评估工作,严把调查关,确保调查和评估质量。二是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浙江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各项任务,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指导管理水平。三是加强与监狱的联系,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争取这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与其他工作相比,我县这项工作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还不少。去年市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办法》,我局将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帮教措施,创新帮教方式,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促进他们顺利融入社会,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四)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平安建设中的专业优势。法律援助既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也是引导群众按法制途径解决纠纷,减少信访的有效手段。要全面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落实便民举措,降低受援门槛,做到应援尽援。
(五)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为政府“三改一拆”工作、政府重大决策提高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继续做好农村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措施,明确责任,把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与其他司法行政业务相结合,实施综合式服务。引导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做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工作,做好民事案件的代理、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
(六)扎实推进普法依法理工作,提高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管理法治水平。
(七)扎实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做好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是根本。要把十八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载体,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习惯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做事、习惯于在媒体的聚焦下说话、习惯于在社会的监督下工作、习惯于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职,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八)扎实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打牢根基。要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办公用房和办公装备建设,努力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使司法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