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东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4-02-20 11: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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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3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7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11日起至2013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刘则徐联系。(地址:东方镇胪膛,邮编:321405,电话:3560382,传真:3560382)。

一、概述

201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学习、贯彻《条例》中继续深入推进、全面展开,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宣传培训利用网站、便民资料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面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填报、《条例》学习等业务知识培训。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镇分管领导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三)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我镇实际,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

(四)注重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部结合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工作,清理规范并公开了公共服务事项、便民服务事项的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6条,其中,便民服务信息437条,占45%;工作动态529条,占55%。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我镇各项政务活动和我镇涉及的相关重点工作。

2、政府机关职能及领导分工。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便民资料和其他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无)

六、工作人员情况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设专职工作人员一名,并在各村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尽管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的力度不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二是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部分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组织不够紧密,工作上还存在不够细致的问题。

 

 

               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20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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