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切实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全乡食品安全水平,决定于2014年3月1日至6月10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以下简称百日严打行动)。
一、目标任务
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要求,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活动,形成高压威慑态势,促进我县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维护我乡社会和谐稳定。
二、打击重点
各村要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本区域本部门消费量大、安全隐患多的重点产品和监管重点区域,结合实际确定整治打击重点,坚决摧毁制售有毒有害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底线。
(一)重点行为
1.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收购、贮存、运输等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如在蔬菜、水果、茶叶、竹笋等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兽药及滥用添加剂、着色剂等物质等行为。
2.私屠滥宰生猪、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行为。
3.滥用食品添加剂,如凉粉凉皮等滥用含铝添加剂等行为。
4.用非食用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处理食品,如用甲醛加工食用血产品、用罗丹明B染色花生米、用吊白块加工米面制品等行为。
5.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如以废弃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食用油以及以此类食用油为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
6.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行为,如过期卤味、糕点等重新回收加工等行为。
7.生产经营有毒有害肉及肉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如使用病死、毒死、来源不明及未经检疫的禽畜肉加工肉制品,非法收购、销售病死及死因不明甲鱼等行为。
(二)重点场所及重点品种
1.无证无照小作坊、小餐饮
2.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
3.冷冻食品仓库
4.大型食品批发市场及其周边区域
5.屠宰场所
6.农贸市场自制食品
7.学校周边的低价劣质食品
8.餐饮单位使用的食用油、肉类制品
9.熟肉制品加工制作场所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全乡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的组织领导,乡食安委成立由林子通书记担任组长,洪光照担任副组长,乡食安委全体成员担任组员的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百日严打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半月定期例会制度,协调解决案件打击中遇到的问题。
(二)建立健全机制。
对一些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有效监管机制和解决办法。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鉴定机制、跨区域协查机制等长效机制,解决检验、鉴定、查办等难题。在法定检验机构开辟涉案食品检验“绿色通道”。
(三)深挖案源线索。
利用广播等形式向社会发布百日严打行动信息,通过向社会公开征集打击重点和案件线索、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排查,加大食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力度,深入发动人民群众举报,鼓励媒体参与监督等手段,寻找收集案件线索。
四、工作步骤
从2014年3月1至2014年6月10日,分3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3月5日前)。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县食安委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结合本区域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
2.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3月6日-5月10日)。各村乡属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要求,集中力量对重点品种、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开展集中严打行动,有效解决突出问题,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巩固提高阶段(2014年5月11日-6月10日)。各村乡属各部门要对百日严打行动工作进行总结和巩固,及时将治百日严打行动工作经验制度化、机制化,着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把百日严打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迅速发起严打快打攻势,确保形成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声势。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
(三)密切协作,形成打击合力。
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切实用足用好“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武器,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及时总结,规范信息报送。
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相关信息披露的舆论评估,建立案件信息发布制度,各村乡属有关部门要建立百日严打行动信息月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行动期间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保障信息报送及时畅通。
乡食安办联系人:王一维,联系电话:3199111;手机:13695787453;短号:657453。
胡源乡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