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七里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丽水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丽委办〔2014〕20号)、《缙云县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县委办〔2014〕69号)和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本乡实际,深化农村改革,鼓励探索创新,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共同分享改革红利,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现就加快推进我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以“还权赋能”为核心,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前提下,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全面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村资产资源权属明晰化、配置机制市场化、产权要素资本化、管理监督规范化,激活生产要素,增强“三农”发展活力,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把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创造七里在全县率先发展新优势、加快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根本途径和强大动力,努力建设“和谐美丽好七里”。
二、 改革目标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进农村产权要素资本化,摸清我乡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林地、耕地、水域)、农村宅基地(房屋)及村集体经济的现状和数量,帮助村级和农民摸清家底、理清产权关系、明晰权属。用半年时间,联动推进,开展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和颁(换)证工作,加快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宅基地(房屋)使用权“权证到人(户),权跟人(户)走”的目标,逐步建立完善产权评估、产权流转、担保抵押、产权信托、收储融资、纠纷调处、风险防范、社会保障等现代农村产权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从根本上化解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有效缓解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切实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三、改革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村产权调查登记工作。
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
(1)主要任务:①2014年7月10日前制定出台七里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实施方案,7月中旬召开全乡动员大会。②全乡在2014年8月上旬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全面抓好查漏补缺、整改落实,对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完善工作以来未签订承包合同、未颁发或未依法需要变更承包经营权证的,在10月底前完成签订和颁发,确保依法应签合同率达到100%、应颁(换)权证率达到100%,做到农户承包地块面积准确、四至清晰,年底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全覆盖。②11月底前完成对农户承包地的空间定位。③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积极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
(2)主要目标:2014 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400亩、流转率达到40%以上; 2015年力争新增土地流转面积500亩、土地流转率达到45%以上。当年耕地面积5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发证率达到100%。
(3)牵头领导:施松青。
(4)具体人员:吴文清、潜喜明、丁琳伟、金小东
(5)实施单位:各行政村
2.深化农村林权制度改革。
(1)主要任务:①我乡已基本完成全县林地所有权勘界工作,并建立了林地所有权、经营权基础信息。林权证所有权属性与空间数据全部录入系统,并能实现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的互查及图证互查。开通林权IC卡查询功能,按照规定进行林权变更登记、林权抵押登记。逐步解决老权证无山场附图、证册面积与山场实际面积不符等问题。②鼓励引导林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培育林业经营大户及经营主体,发展家庭林场,通过林地流转扩大生产规模,大力发展生态精品现代林业和休闲观光林业,提高林业综合效益。积极开展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发证工作。
(2)主要目标:2014年新增林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办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面积200亩以上。当年林地面积200亩以上、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发证率达到100%。
(3)牵头领导:施松青。
(4)具体人员:吴文清、金小东、胡德耀
(5)实施单位:各行政村
3.开展农村水利产权制度改革。
(1)主要任务:①坚持以明晰所有权和管理权相统一为核心,全面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制度改革,推动所有权、使用权的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②通过放开建设权、出让所有权、转让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加快建立产权明晰化、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③实现权责利相一致、所有权和管理权相统一的农村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积极推动所有权、使用权的租赁、承包、拍卖、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
(2)主要目标:2014年12月底完成大园黄乌塘、黄塘头底岙、金弄荷花弄3座万方山塘水库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水域开发利用率达到40%以上。
(3)牵头领导:朱小玲
(4)具体人员:吴文清、陈林杰、金小东、陈玲芳
(5)实施单位:各行政村
4.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改革。
(1)主要任务:①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分配政策,在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前提下,积极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②积极探索创新农村住房抵押处置流转方式,采取多种途径确保抵押权实现。对借款人无法偿还到期贷款的抵押农村住房,允许在房屋所在区域范围内流转变现,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受让人应为所在区域的农村户籍人员。抵押物处置时,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本着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有利生产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制定相关政策。③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数字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主要目标:2014年8月底前进行宅基地管理比较规范的1至2个村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试点,争取在2015年10月底前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确权发证。
(3)牵头领导:谢耀飞
(4)具体人员:虞伟第、李佳林、赵月红
(5)实施单位:各行政村
5.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房屋产权制度改革。
(1)主要任务:①加大宣传。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基础在农村,工作量大、涉及面宽,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通过领导讲话、发放通告、派发宣传资料、召开动员会等形式进行宣传。使广大权利人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②摸清底数。调查摸底工作是开展农房登记的先决条件。采取以村委为单位开展房屋登记调查摸底工作,2014年先进行大园、金弄、七里等村调查摸底,先由各个行政村为单位对本村房屋的具体状况登记造册,再由乡将符合登记条件的房屋情况汇总后,报县协调小组办公室。
(2)主要目标:力争2014年大园、金弄、七里等村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住房全部申请发证,农房抵押贷款登记占农房登记的20%以上;2015 年全乡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住房申请发证率达到70%以上,农房抵押贷款登记占农房登记的50%以上。
(3)牵头领导:谢耀飞
(4)具体人员:虞伟第、李佳林、赵月红
(5)实施单位:各行政村
(二)开展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
1.主要任务:①7月10日前制定出台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②全乡在7月中旬前完成建立机构、开展宣传、组织培训等准备工作;7月中旬由乡组织,分村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工作;11月底前完成社员界定、股权设置、股权分配、运作管理等各个环节工作。社员股权量化可分为人口福利股(人口股),人口福利股(人口股)与劳动贡献股(农龄股)相结合等形式。有条件的村经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可设土地承包权股,探索农村土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新机制。12月底前完成全乡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革工作。
2.主要目标:2014 年确保全乡16个村全部完成股份制改革。
3.牵头领导:施松青
4.具体人员:吴文清、潜喜明、丁琳伟、金小东、
5.实施单位:各行政村
(三)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
1.主要任务:①加强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搭建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农村产权交易为纽带,通过确权登记颁(换)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产权流转的主体,培育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依托招投标中心、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或“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等,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乡镇(街道)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窗口,并出台相关配套制度。②逐步建立农村产权流转合同公证制度、登记备案制度、金融担保收储变现一条龙服务制度,实现网络信息化管理。③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通过产权流转,从事农业开发,参与农村建设;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网络、诚信价格评估、流转信息、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
2.主要目标:2014 年建立乡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3.牵头领导:朱小玲
4.具体人员:吴文清、陈林杰、金小东
5.实施单位:各行政村
(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1.主要任务:①以“三权”抵押贷款为重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的制度体系,深化林权抵押贷款产品创新,继续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覆盖面。推动完善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确权、发证、登记、评估以及担保等配套机制建设,做细、做优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加快建立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推进农房抵押贷款扩面增量提质。同时,进一步扩大农村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探索大型农业机械、农产品仓单、农业订单、保单等抵质押贷款。加大对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扶持。②推进金融服务基础平台建设,促进金融服务便利化。以农村金融服务站为依托,不断提高支付服务能力,实现农民享受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大力发展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业务,进一步提高社会大众支付便利化水平。深化“刷卡无障碍示范街、示范镇、示范县”创建工作。全面推进财政出资、行业协会组建、商业性运作、村级担保基金等四级担保组织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担保机构的融资杠杆和风险分担作用,提高金融服务效率。③以优化信用环境、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全面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扩大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应用,全面推广“整体批发、集中授信”业务。 2.主要目标:2014年,林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808万元,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1250万元,土地承包(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达100万元。
3.牵头领导:朱小玲
4.具体人员:吴文清、陈林杰、金小东
5.实施单位:各行政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具体职责。乡成立由厉辉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为成员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文字、业务指导两个工作小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该项改革工作的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应成立由村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
(二)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注重形式多样化、渠道多元化,广泛宣传改革的重要意义及相关政策和举措,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到村、到户。积极采取深入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凝聚改革共识。尊重农民意愿,打造农民“引导改、自愿改、自主改、自治改”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纪律,确保社会稳定。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做到于法相融,于事简便,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搞“一刀切”,不抢跑越线,但务必要让改革落到实处。要建立产权制度改革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操作,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准借机抽逃资金、隐匿资产、低价处置集体资产。对借改革之机制造事端、设置障碍、损害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干扰改革工作正常进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确保全乡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