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缙云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5-01-12 11: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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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4年度缙云县财政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缙云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好溪路9号,邮编:321400,电话:0578—3318923)

一、        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专门成立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为分管领导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为信息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责任。为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局网站建设与信息安全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保障了网站栏目正常运行,确保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好,工作不力,或不按制度办事的科室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三是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截至目前。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把预算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推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细化公开内容,要求公开内容含部门主要职能、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情况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目前我局重点公开栏目包含了三公经费、财税指标、财政信息等,今年共公布了34条信息。

二是落实四单一网,推进权力公开。按照“全面清权、简政放权、科学确权、规范用权、严格控权”的思路,根据“清单之外无职权”的要求,今年我局积极开展权力清单制度,共梳理行政权力213项,其中,行政许可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1项,行政处罚67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13项,行政裁权0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109项。213项行政权力中常用权力135项,非常用权力78项,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按照《关于全面开展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和《缙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要求,对于政府部门的财政专项资金进行梳理,经过梳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由“一上”的64项整合为23项,项目核减64%,资金量不变(2014年安排42474万元),使用方向不变,涉及22个部门和单位,并将《缙云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在缙云政务网上予以公布。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除了按时公开部门动态、工作信息、政策文件外、全县财政预决外算,今年还公开了2014年县政府财政预算信息和“三公经费”预算、我县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管理制度等内容,同时辅导督促有关部分单位为试点率先公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功能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并对各科目支出情况和具体用途作出详细说明,对相关的专业名词作了详细解释。目前,试点单位县科技局和安监局2014年部门预算先后在网上公开,此举有效拓宽群众的监督渠道,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和刚性约束,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稳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我局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行政机关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浙财预[2013]36号《关于推进省级以下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统一部署,逐步公开“三公”经费和部门决算。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让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同时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按照有关规定公开预决算,所有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部门预算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相关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三、        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确保各栏目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制定更新《缙云县财税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缙云县财税局主动公开发布审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送交、工作规程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等,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目标管理进行考核,对落实不好,工作不力,或不按制度办事的科室和个人,坚决追究相应责任。二是深化公开内容。我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按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开办了缙云县财税局外网,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行政许可等内容,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查阅服务。三是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新媒体进行信息发布,开通缙云县财政局政务微博以来,我局共发布微博300余条,及时回复公众留言,营造良好的征纳关系。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数2件,答复处理1件,属于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时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局将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二是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本局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各方面力量的整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全面推进。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缙云县财政局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6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2

     1.当面申请数

0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0

     4.信函申请数

2

 (二)申请办结数

2

     1.按时办结数

2

     2.延期办结数

0

 (三)申请答复数

2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0

        涉及个人隐私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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