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4年部门决算
索引号: 00266015X/2015-46984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5-10-12 15:18:55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一、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公路相协调的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负责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

3.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监管。参与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综合平衡,引导运输结构的优化;负责道路交通运输及相关业务、汽车租赁、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

4.负责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公路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5.负责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路政、运政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干线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公路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6.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方向和资金安排建议;指导交通建设融资平台和融资机制的建设。

7.负责全县交通战备日常工作,拟订全县交通战备工作的有关制度政策和措施;负责制定全县交通战备建设规划;负责拟订全县战时交通保障计划;指导编制重点线路、目标的战时保障方案;配合部队做好军事行动中的交通保障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进步,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全县交通运输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本级决算、所属缙云县公路管理局、所属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决算。

二、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4年本年收入合计 18,009.0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5,210.16 万元,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2,798.94 万元。

    2014年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5,927.21 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汇总)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 17,776.74 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8.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2 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034.48万元,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497.55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5065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039.2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1,833.49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414.02 万元,项目支出 15,529.23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2014年结转下年 6,159.56 万元(含决算结余分配)。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1924.1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本级公务员及局属事业人员、县公路管理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4829.2万元:其中用于交通运输局交通行业管理、交通建设养护含项目前期、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水毁补助、农村公路工作经费、缙云县公共自行车管理运行费等735.41万元;用于县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小修保养、安保工程、公路水毁抢修、房屋修缮等支出3869.79万元;用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运输行业管理费、港湾式停靠站、三溪乡客运站、运管站规范化建设、公交车补助(老年人免乘公交车)等224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2.83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退休干部职工工资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9.12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运输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8.51 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公务员、事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交通运输支出(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80.59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城市公交的补贴。

7.交通运输支出(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358.77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8.交通运输支出(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出租车的补贴(项)58.19万元,主要用于道路运输管理局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9.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5065万元,用于330国道改造与农村公路联网公路建设。

1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3039.25万元,用于330国道兰黄四自工程等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 48.33 万元,比上年下降30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来局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接待支出。本单位公务接待 537 批次,7,282 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87.11 万元,比上年下降 2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87.11 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事业人员、所属缙云县公路管理局、所属缙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人员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 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和销售机构业务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