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壶镇镇部门决算公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2015-11-04 16:4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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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2014年部门决算

  一、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和所属各事业单位决算。

  二、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缙云县壶镇镇2014年收入21150.58万元,其中一般公预算拨款15118.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8091.94万元,其他收入6032.44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缙云县壶镇镇人民政府2014年本年支出合计20833.40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2808.56万元、国防支出6.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1.1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4.5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95.56万元、农林水支出7917.2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51万元、其他支出2246.8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809.3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9.43万元,项目支出17704.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2149.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险支出、日常公用支出、政府采购、综治信访等开支。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35.6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镇本级及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缴纳医疗保障支出。

  2.下属事业单位运行820.12万元。主要用于壶镇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壶镇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壶镇镇国土规划建设中心人员支出。

  3、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05.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工资的支出。

  4、住房公积金支出165.1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支出126.47万元,主要用于镇本级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基本支出。

  6、消防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镇消防队日常运行相关支出。

  (四)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4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支出26.01万元,比上年下降3%。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指导工作、检查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8.69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开展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国库拨付预算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资金。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的医疗经费。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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