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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418068/2015-4476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工业园区 成文日期: 2015-12-24
文号: 缙园发〔2015〕42号
关于印发《园区(街道)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5-12-24 14:43:25 文章来源: 缙云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行政村、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现将《园区(街道)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各自结合实际,按照网格化管理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

                                                                           2015年10月13

 

 

缙云工业园区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环境保护基层基础,强化责任落实,有效预防环境保护事故,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决定在园区(街道)全面推行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要求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依靠园区(街道)各科室、下属单位及行政村的力量,力争建立责任落实、分工明确、机制健全、运行高效的环境保护管理网格和工作机制,对网格内的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管理。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环境保护监管责任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进一步明确园区(街道)、行政村和网格管理责任人在环境保护网格监管中的职责,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确保环境保护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环境隐患排查工作不留死角,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逐步形成环境保护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园区(街道)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缙云工业园区(新碧街道)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主任、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陈志民任组长,园区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园区安全环保监管科(532室),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主要内容

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三定”要求,建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

(一)定区域,合理划分网格单元

园区(街道)环境保护网格分为“大网格”、“中网格”、“小网格”。 整个园区(街道)为一个“大网格”,一区块、二区块、延伸区块、东拓区块四个工业区块和辖区所有行政村为“中网格”,十三个行政村划分出来的小组和四个工业区块划分出来的十七个小区块为“小网格”。

(二)定人员,明确网格责任人

根据各网格内企业环境保护状况,逐一明确相关责任人。园区(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是“大网格”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分管领导和行政村主要负责人是“中网格”环境保护的直接责任人,园区各驻企联络员和村民组长是所在“小网格”环境保护的具体组织实施人;园区(街道)驻村、联村干部要协助和督促所在网格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并对其所在村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三)定责任,完善网格职责

“大网格”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及时传达上级工作要求,部署本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中网格”责任人主要负责开展环境保护专项巡查和宣传培训,制定具体检查方案、计划,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小网格”责任人主要负责按要求开展环境保护的日常巡查和定期排查,及时提交检查记录,上报重大环境隐患,摸清网格内企业底数,建立网格内企业名册,掌握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中网格”管理人员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分析形势,掌握动态,通报情况,研究推进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小网格”管理人员每季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报告工作进度,部署排查任务。

(二)建立健全定期检查、报告和督查制度。按照环保检查表要求认真开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环境保护网格管理员对网格区域内每家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每半年不少于1次。

(三)实行环境隐患分类处理制度。网格员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安全隐患,凡是能当场纠正的,应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需要由上级有关部门查处的隐患或重大隐患,及时向园区(街道)安全环保监管科报告由园区(街道)安全环保监管科及时报县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是深入落实企业主体和政府监管两个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园区(街道)环境安全、建立长效机制的需要。对此,各相关责任人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注重结合。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实行“三定”,即定人、定岗、定责,切实做到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园区(街道)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了解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检查督促,对有关人员没有履行环境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环境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宣传到位,营造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深刻认识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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