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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节后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440/2015-44238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5-04-10 1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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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201519

 
 

 


 


关于做好节后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

春节过后,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步恢复生产,针对春节过后企业新进工人及转岗工人比较多,职工匆匆上岗,人心比较浮躁,安全培训滞后,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就如何做好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节后职工岗前安全培训的重要性

事故中有 70%80%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而改变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培训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手段,特别是对新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春节后生产经营活动又将进入旺季,由于不少企业节后将主要精力投向员工的招聘和恢复生产上,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工作往往被忽视,极易发生生产事故。因此,抓好春节后职工岗前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职工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切实组织好节后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

各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认真组织本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春节后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把节后职工岗前安全培训工作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来抓,指导所辖企业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做好节后职工上岗前安全培训工作,确保新职工、转岗、换岗职工安全培训率达到 100%

三、职工节后岗前安全培训工作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全员培训工作,对新员工必须通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三级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作业规程规定,使新员工和转(换)职工全面熟悉工艺规程和操作要领,提高其安全意识,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重点岗位落实师带徒制度。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企业应针对员工节后上班精神尚不集中的特点,进行一次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及自觉遵章守纪的教育,坚决杜绝各种不安全行为的发生。同时,各企业要利用横幅、黑板报、墙报、内部报刊等载体,积极营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并结合企业的生产特点,用岗位的事故案例,让职工从工伤事故中吸取教训,牢固树立有岗必有责我要安全的意识,保障自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缙云县东渡镇人民政府

201535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缙安委办


缙云县东渡镇综合办公室           2015年3月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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