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力社保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内练苦功、外树形象、真抓实干、争创一流”的工作理念,开展了“业务提升年”、“基础夯实年”、“作风深化年”、“阳光政务推进年”、“大社保体系建设年”等一系列活动,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就业服务平台,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强化劳动维权网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积极实施就业帮扶政策,“就业富民”取得新突破
(一)全面开展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扶持。建立健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并纳入数据库管理。全年共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手续828人,办理大学生各项补贴50人,补贴金额15万元。新建大学生见习基地18个,安排大学生参加见习293人。创建了丽水市唯一一个国家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和一个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录用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专职从事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40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8%。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进企进村(社区)活动6次,安排困难人员到各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三托”、“三保”等岗位128人。在村(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288个,确保全县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以上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进入到村公益性岗位就业。截止到目前,全县累计开发公益性岗1216个,安排各类人员896人。
(二)全面推进劳动力素质就业。新开发家政服务、企业文员、起重机械等6个培训项目,创造性地开设了电子商务精英班和大学生SYB创业班。一年来,共开办各类就业创业培训班128期,开发各类培训项目52个,培训各类人员4510人,创业培训1112人,投入培训资金380万元,合格率达到98%,技能鉴定率达到92%,就业率达到96%。
(三)有效缓解企业“用工荒”。实施企业用工监测制度,对60家企业用工进行实时监测,对全县17家福利企业和工疗机构进行社保补贴,发放补贴资金85.42万元,发放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28.6万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与湖南、江西、贵州、广西等劳务输出省建立了16个劳务协作基地,安排浙江华孚纺织集团到新疆喀什与当地政府进行劳务对接,招聘了41位新疆女工,全年共为企业联系和招聘来缙务工人员1870人。
(四)切实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等5个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全年共举办20场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和12场大型的人才招聘专场,建立了网上人力资源市场,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了16820个就业岗位,为企业引进各类人才(员工)12800人。截至目前,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126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60人,其中困难人员72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1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76%。
二、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保惠民”创出新业绩
(一)社会养老保险全面推进。为方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参保缴费,全面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业务和“商易通”金融代办服务,让群众不出村就能办理缴费和领取养老金。截至目前,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9.06万人,参保率达93.18%;新增企业养老保险6945人,参保总人数达67965人,基金收入22676万元,支出19069万元,当年结余 3607 万元,累计结余46674万元,基金支付能力达26个月。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595万元,支出8413万元,当年结余2182万元,累计结余7498万元。各项费用严格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会化发放率达100%,确保各类享受人员按时足额享受相关待遇。
(二)医疗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群众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积极性进一步增加,参保人数达401871人,筹集基金20027.47万元,享受待遇人数268899人,基金支出19799.87万元。新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421人,参保总人数达44912人,基金收入10568.87万元,支出9073.15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2915.12万元。医保全市“一卡通”工作顺利推进,目前基本医疗保险卡已经全省实现住院门诊刷卡结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卡在市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和市二院实现住院刷卡结算。
(三)生育工伤保险等工作顺利推进。新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419人,发放失业保险金559人次234万元。新增生育保险2080人,参保总人数达31331人。新增工伤保险9906人,参保总人数达74628人,基金收入2036万元,支出2213万元,当年结余-177万元,累计结余245万元。共受理工伤申请案件3028件,办理工伤认定案件2847件,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0次,鉴定受伤职工579人。
(四)社保基金安全进一步加强。通过出台一系列文件,规范了特殊病种门诊就医与非正常疾病就医的管理,与28家定点药店、14家住院定点医院、51家非住院定点医院签订《丽水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稽核工作,对“三定”单位门诊稽核169685人次,住院稽核19967人次,稽核查出违规人数2189人,追回违规金额159575.47元,进行非正常疾病调查核实5621人次,审核出不符合基金支付情况216人次,挽回基金损失200余万元。10月份,对存在违规的5家定点药店进行了暂停医保医疗服务3个月的处罚,对“两定”单位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同时,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与公安局、民政殡仪馆、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开展参保人员信息与公安户籍系统、民政殡仪馆登记清单、法院被判刑人员名单的核对,并出台了举报奖励办法,发动全民参与,确保社保基金的进一步安全。
三、协调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开发迈出新步伐
(一)继续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做好公务员学习培训学分制管理工作,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率达100%,送省厅组织欠发达县乡(科)级领导干部培训7名,组织参加国家职业技能鉴定3525人次,核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2644本,专项能力证书212本。建立专家库1个,包含14个专业72名考评人员。在丽水市、浙江省“138”、“151”人才选拔工作中,共有10人入选“138”一、二、三层次,对9名市138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及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发放市政府资助资金5000-30000元不等。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等形式,推荐上报“丽水市突出贡献专家”4人。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8期,培训技术人员1169人。
(二)全方位拓展引才引智渠道。紧紧围绕“人才强县”的总体目标,通过组织企业参加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举办人力资源(人才)招聘会等方式引进各类人才,积极为我县企事业单位发展解决智力资源问题。全年共组团外出引才12次,组织用人单位75家,招聘岗位1145个,引进各类人才386人(其中引进各类急需紧缺人才83人,新增硕士研究生22人)。上报国外引智引进项目19个,省外专局已批准引智项目8项,争取到省级资助资金55.5万元。申报省企业高技能人才评价标准化体系建设基地12个,省市技能大师工作室2个,市首席技师2名。上报审批市级博士工作站4家,市级已审批2家,目前2家企业都已成功开站开题,成为丽水市率先启动的两家博士后科研试点站。
(三)进一步完善人才评价和服务机制。全年共办理和发放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529本,申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及乡土人才409人,组织完成二级建造师、经济、档案专业等系列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工作,上报372人,完成卫生、农业系统及公路管理局等47家事业单位及退休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审批专技职务晋升459人次。加强人事代理工作,接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1522份,转出档案266份,办理个人人事代理1533人,企事业单位人事代理405人,大中专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504人,为53个机关事业单位420人办理代缴临时工社会保险费业务。做好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籍迁回原籍农村落户工作,出具就业情况证明748份。
四、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干部人事工作获得新成效
(一)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坚持公务员“凡进必考”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考方式,完成77名公务员和36名大学生村官招考工作,组织40名社区专职人员和288名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在公开招考工作中,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严格工作纪律,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全程参与,面试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全程录音,候考室屏蔽手机信号,事业单位和村官招考全部请外地考官,进一步增加面试的公平、公正性。努力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先后出台了岗位设置后岗位变动人员岗位聘任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教育系统岗位设置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等内部操作规则、县外调动人员规定和教育系统人员调动规则、驻缙随军家属安置办法等。目前,我县所有应实施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已全部完成岗位设置工作。
(二)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审批和退管工作。审批机关事业单位正常晋升级别工资6736人,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岗位)变动增资5428人,2012年机关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2216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6601人,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4811人。办理新分配、调动人员工资转移751人,工龄更改资料审查、工资重新确定113人,2012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转正定级手续265人,干部退休174人,工人退休141人。审批事业单位2006年7月以后退休人员增加岗位工资386人,企业退休人员按人均月增105元和每年工龄月增5元的办法提高养老金8802人,丧葬抚恤金65人,新产生遗属51人,企业单位遗属增加生活困难补助费310人,机关事业单位遗属增加生活困难补助费686人。按浙人社发[2011]23号文件办理新增精减退职人员106人,异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发放审核41人。同时,进一步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和关爱工作,共计走访企业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困难户148人次,重阳节走访慰问高龄退休人员23名。
五、建立健全劳动关系调控体系,“维稳维权”开拓新局面
(一)应急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显著提升。通过建立健全欠薪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两大机制,实施《缙云县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员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变被动为主动,共处理突发事件12件、因欠薪导致的群体投诉事件45起,涉及劳动者1850余名,涉案金额3299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服务与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企业管理服务工作,采取分区域、分网格、广覆盖方式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辖区劳动者提供第一道“维权保护墙”。在全县范围内举行“法律法规宣传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多份,组织人员走访服务用人单位1332家,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制度近千份。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春雷专项行动、劳务派遣情况专项检查、春暖行动、春苗行动、高温津贴执法专项检查、建设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等,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劳动用工行为。全年共接待各类劳动者投诉(举报)案件343起,其中立案处理63起,案前调解和政府协调280起,追回欠薪2850余万元,涉及人数3200余人。办理行政处罚26件(2012年四季度到2013年三季度),共计罚金23.51万元。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44份,责令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1523份。
(三)劳动纠纷调解机制日益完善。以仲裁庭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提高仲裁效能为核心,深入做好“阳光仲裁、维权维稳”工作。全年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342件,经审查不属于受理范围不予受理14件,撤销立案1件,受理327件。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3件,涉及劳动者153名,均以调解结案。申请经济标的额为1139万元,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742.6万元。调解结案322件,裁决5件,调解率达98.5%,结案率达100%。
(四)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进一步提升。创新工作方式,从“救火”式的被动受理转为“防火”式的主动监察,做到主动监察日常化、规范化、人性化。全年共寄出书面审查通知书3000份,上门送达书面审查通知书2000余份,收回用人单位书面审查4238份,完成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332家。开展“双爱”活动,建立起和谐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引导全县企业和职工积极向试点企业学习并踊跃参与,推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着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作风效能建设又有新提升
(一)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28条”办法为主抓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中提出的“提高决策力、增强执行力、释放正能量”的“二力一量”总要求,以及“两提两创走前列”活动要求,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提高全体党员干部素质,增强业务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同时,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为基础,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下属单位,明确责任,提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能力。
(二)积极开展“比态度、比效率、比业绩,看群众是否满意”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比态度。态度是检验心中是否装着老百姓的试金石,牢固树立“领到任务如履薄冰、事情过夜寝食难安、矛盾上交羞愧难当”的责任感,端正工作态度,始终为群众热情服务、文明服务、主动服务,把群众的事情处理好,让群众满意。由于新进人员较多,我局提出了“以一流态度补业务差距”的口号,把来办事的群众当作亲人一样对待,以卢周喜为代表的复退军人多次集体上访,我局深入研究省市相关政策依据,认真比对周边县市区的相关做法和经验,在确认其上访诉求是无政策依据、无先例经验的无理访前提下,坚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在一年多时间里,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多次跟信访人面对面进行政策解答,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虽然因无政策依据不能满足上访人的利益诉求,但他们在信访意见书送达回证反馈意见的各项栏目中均选择了“满意”。二是比效率。大力发扬事不过夜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业务能力,简化办事程序,比谁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好、效率高。原新农保主任朱成亮同志认真践行县委“急”、“争”、“抢”工作精神,在只有5名工作人员的情况下,坚持每天上班工作时间连轴转,每人每天平均办理75件保单,从接受申请到报销完毕基本做到5分钟办理一件,确保了办事群众的满意度,朱成亮同志也因此积劳成疾。三是比业绩。业绩是检验态度、效率的最终标准,我局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提高实践能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创新”驱动人力社保事业跨越发展。市、县对我局考核项目共有55项,完成率都已超过100%。
(三)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全年共受理来信254件,其中省转信37件,市转信19件,县转信件167件(其中要信要访14件),直接来信31件。来访298批、2000人次。局领导班子信访件阅批率达100%,初信初访办结率100%。同时,进一步健全领导接访、约访等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信访工作条例》,落实信访专职人员,规范信访事项办理。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1234”行动计划,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工作大局,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保发展、促民生,努力推动人力社保事业取得新进展,为缙云的驱动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一、以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为目标,构建大就业体系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各类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扶持工作。二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继续办好大型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大学生招聘专场和招聘集市日,健全企业用工情况和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作为根本目标,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
二、不断完善社会保障工作机制,推动社会保障从“制度全覆盖”向“人群全覆盖”转移
一是开展“业务规范年”活动。按照“丽水市社会保险信息综合管理系统”要求,实现业务经办“柜员制”大申报模式。二是加强对医保定点单位的监管力度。做好和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检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服务,改变定点药店刷卡混乱现象。三是加强基金监督和经办服务。加强对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的管理,杜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开展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缴、保险金发放和基金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健康运行。
三、加大人才开发力度,更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力度。加强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的选拔培养工作,着手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全员轮训测算,加大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力度,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二是深化区域人才合作。主动融入区域经济一体化,进一步加强与省外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的联系,组织好赴省外人才招聘、校企对接等活动,多渠道引进我县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同时做好引进人才的跟踪和后续服务工作。坚持“经济搭台,人才唱戏”,配合开展经贸、文化交流活动,加快一体化进程,建立人力资源长效合作机制。三是大力培育人才载体优势。充分发挥现有“一站、一队、一基地”(博士后工作站、企业创新团队、引智示范基地)的功能作用,强化对人才智力的引进吸收。进一步做好引进国外智力申报工作,把引智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和省、市、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市级博士后工作站的审批,积极争取引进智力项目资金。加大对“151”“138”培养人才及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高级人才的跟踪服务和经费落实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对接引进海内外人才智力引进。
四、坚持稳步推进,不断提升人事和干部队伍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公务员考录制度,稳妥做好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积极探索公务员教育培训新模式,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一般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日常管理机制,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和绩效工资改革有机结合起来。继续探索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考录办法,在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下,使考录办法更加科学有效。
五、完善劳动关系调控体系,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一是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创新企业管理服务工作,继续强化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和走访企业活动,增强依法用工意识。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推进行动”,以小企业为重点,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有效提高各类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覆盖面。规范特殊工时制等行政审批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劳动监察执法水平。建立完善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欠薪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努办提高防范处置能力。三是健全多层次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体系。继续加大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情况和劳动用工检查,积极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加强对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建立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乡镇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纠纷调处工作的积极性,指导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向社区、村延伸,推动大多数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调解组织。
六、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深化“三比一看”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不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营造和谐共事氛围,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成为政治强、作风硬、素质高、口碑好、工作优的过硬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