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司〔2015〕24号
关于王康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 康同志兼任行政法制科科长。
楼 静同志兼任行政法制科副科长。
缙云县司法局
2015年6月16日
抄送:丽水市司法局。
缙云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