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司〔2015〕25号
关于杜伟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经缙政法干〔2015〕4号批复同意,局党组研究决定:
杜伟亮同志任政治处主任,免去办公室(行政法制科)主任(科长)职务;
王 康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免去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职务;
王碧强同志任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免去东渡司法所所长职务;
麻永伟同志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免去舒洪司法所所长职务;
曹子秋同志任舒洪司法所所长,免去新建司法所所长职务;
陶志光同志任东渡司法所所长,免去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职务;
楼 静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施晓伟同志任五云司法所副所长;
严盾安同志任壶镇司法所副所长;
张 鸥同志任新建司法所副所长;
叶桂仁同志任新碧司法所副所长;
免去黄勇俊同志政治处主任职务;
免去陈立森同志新碧司法所所长职务。
缙云县司法局
2015年6月16日
抄送:丽水市司法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编办,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行政审批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缙云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