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
缙云县统计局
2011年6月8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县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常住人口[3]
全县常住人口为35.89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6.23万人相比,十年共减少0.34万人,下降0.94%,年平均下降0.09%。
二、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 共有家庭户[4]13.4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4.27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55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75人减少0.20人。
三、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8.25万人,占50.85%;女性人口为17.64万人,占49.1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2下降为103.45。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6.39万人,占17.81%;15-59岁的人口为22.87万人,占63.72%;60岁及以上人口为6.63万人,占18.47%,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4.66万人,占12.9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0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5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6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5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35.49万人,占98.8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0.41万人,占1.1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0.66万人,下降0.92%;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0.33万人,增长434%。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85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95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4.18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0.71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人口由1985人上升为554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人口由11004人上升为11829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由39345人上升为4250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由37835人下降为32700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33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基本持平,文盲率[5]由7.99%下降为7.90%,下降0.09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为15.38万人,占42.8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0.51万人,占57.1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7.97万人,乡村人口减少8.3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39个百分点。
八、人口地区分布
全县各乡镇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地 区 |
常住人口(人) |
全 县 |
358917 |
五云镇 其中:新碧农管处 仙都农管处 |
114444 |
30069 | |
6361 | |
壶镇镇 |
79527 |
新建镇 |
43793 |
舒洪镇 |
14793 |
大洋镇 |
8859 |
东渡镇 |
24974 |
东方镇 |
17577 |
大源镇 |
9570 |
七里乡 |
12157 |
前路乡 |
4979 |
三溪乡 |
3514 |
溶江乡 |
6971 |
双溪口乡 |
6043 |
胡源乡 |
6832 |
方溪乡 |
1830 |
石笕乡 |
3054 |
注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县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 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