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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6418068/2016-44715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工业园区 成文日期: 2016-01-13
文号: 缙园发〔2016〕2号
关于印发园区(街道)老旧民房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1-13 16:48:40 文章来源: 缙云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行政村:

近期,农村区域老旧民房火灾事频发。1211日凌晨00时,新建镇张公桥村老旧民房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民房和室内财物,过火面积约124平方米,造成185岁老人死亡。同日20时,五云街道复兴街212号、214号民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40平方米。27日晚10时,新碧街道上小溪村一老旧民宅发生火灾。

为深刻吸取住宅类老旧民房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遏制火灾多发势头,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经园区(街道)研究,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期间组织开展辖区住宅类老旧民房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工作。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

                                                                            20151228日 

 

 

 

2015年园区(街道)住宅类老旧民房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工作方案

 

为坚决维护全县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和“两会”期间辖区消防安全和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经园区(街道)研究决定,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开展住宅类老旧民房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检查住宅类老旧民房,摸清底数、排查隐患。通过加强住宅类老旧民房的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建立社会、政府、家庭三位一体的消防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改善老旧民房消防安全状况,提升老旧民房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遏制老旧民房发生火灾事故频发的势头。

二、工作时间及范围

时间从20151222日起至2016321日结束。

此次专项管理范围为已有人员住宿的土(砖)木结构建筑,重点是住有独居留守老人(60岁以上)、行动不便人员和婴幼儿(12岁以下)的土(砖)木结构建筑。

三、工作措施

(一)动员部署

20151231前,园区(街道)集中组织各村负责人开展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农村经济发展科定期分析形势,研究工作对策,强化检查督改,推动工作落实;消防站工作人员做好此次专项管理工作台账。

(二)宣传培训

1.组织培训。2016129日前,园区(街道)组织各行政村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各行政村负责人组织各辖区住宅类老旧民房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

2.广泛宣传。精心准备致“老人(60岁)以上、行动不便人员和婴幼儿(12岁以下)”的一封信(详见附件1),通过微信、短信或直接分发到各户村民。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尤其要先老人(60岁以上)、行动不便人员和婴幼儿(12岁以下)等人员家属做好宣传知晓工作。

(三)检查评估

1.排查摸底。各行政村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住宅类老旧民房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住宅类老旧民房数量、规模及消防安全状况,并于2016111日前上报《住宅类老旧民房消防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2)。

2.各村自查。按职责分工,各行政村要组织村民代表、村网格员、大学生村官等力量对住宅类老旧民房逐项检查,自查自改报告经户主签字后,于2016115日前上报《老旧民房自查自改表》(详见附件3)。

3.加强督促。根据缙园发〔201536号文件工作安排,各行政村联村领导负责牵头对各自联系村的住宅类老旧民房排查摸底工作,督促各行政村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驻村干部要积极协调农办、电力等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户主落实隐患自改,指导制定应急逃生路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冬春历来是火灾多发期和重特大火灾高发期,稍有不慎,极易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各行政村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村民主任等相关人员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住宅类老旧民房消防安全专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要齐心协力,切实落实消防“一岗双责”制度,将责任具体到人,认真组织实施住宅类老旧民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二)全面排查,保证质量。此次排查工作要做到全而不漏,要突出“网格化”管理的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驻村连心,确保走访到每一处住宅类老旧民房,不走过场,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质量。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宣传,以检查促自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教会住户知晓应急逃生路线。对整改难度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区域,要及时上报实施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

(四)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加强对民房火灾事故等典型火灾教训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老人(60 岁以上)、行动不便人员和婴幼儿(12 岁以下)等人员家属和监护人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提示,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素质,拉紧消防安全的红线不放松。关注留守老人、婴幼儿和行动不便人员的生命安全。

 

附件:1.致留守老人、婴幼儿和行动不便人员家属的一封信

      2.缙云县住宅类老旧民房消防信息登记表

      3.老旧民房自查自改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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