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七里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8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前路乡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jinyun.gov.cn/zwgk/zfxxgk/xz/1170/)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七里乡办公室联系(地址:缙云县七里乡金弄村,邮编:321499,电话:3214280)。
一、概述
2015年,七里乡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理念,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乡实际,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可以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提高我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七里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成立了以蒋晓华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确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专人专管。我乡采用规范发文稿,党政领导班子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亲自审定每一个对外公布信息。每个政府信息产生时就由主要领导审批时明确该信息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予公开”,对不予公开的说明具体理由。
(二)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坚持做好以下几点:
1、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体工作人员更深刻认识到全乡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以及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
2、明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3、不断规范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使得各科室、各单位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七里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对所需信息的获取,所有主动公开信息都主动、及时上网公开。
(三)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累计已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政务微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44条,主要内容包含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和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七里乡坚持以民生利益为本,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对于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都能及时全面的发布。到目前为止,我有新闻发布2次。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七里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行每月对外发布乡里的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提高政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2015年七里乡发布工作动态16条,年度报告1条。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利用手机微博等新兴媒体,扩大群众阅读信息的,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七里乡没有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报告;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乡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等费用 。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七里乡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案和申诉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2、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不断加强宣传和普及的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与参与度。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意识。
3、针对信息公开开展全乡干部培训,提高全乡干部理论水平和操作水平,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探索形成相应的工作规则,推进各办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规范性。
4、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八、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七里乡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42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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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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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4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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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12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2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2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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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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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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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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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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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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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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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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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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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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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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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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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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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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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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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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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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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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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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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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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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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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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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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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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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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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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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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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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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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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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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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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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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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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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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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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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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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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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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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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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4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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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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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4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68 |
单位负责人:吴李琴 审核人:蒋晓华 填报人:丁琳炜
联系电话:3124280 填报日期: 2016/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