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布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北路37号,邮编:321400,电话:0578-3141035,电子邮箱:jy.gs@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期盼,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导向,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着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新突破。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局成立以来,特别是“三局合一”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各机构抽调1名干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信息公开兼职人员3名,同时,每个科室设有信息员1-2名,全局共有63名信息员,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常态化水平。二是明确责任分工。我局印发了《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了各机构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三是开展培训指导。8月11日,我局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了各机构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并将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各个事项进行指导。四是加大督查力度。实行抽查及通报制度,强化网络在线检查,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逐条进行检查,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9条,其中新闻动态类信息155条,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51条,消费警示类信息8条,法规条例类信息6条,案件类信息75条,财务信息公开2条,产品监督抽查结果公告4条,微信公开信息58条。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均已按时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根据《条例》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将公开信息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文件、业务工作、重点工作四个大类编排,同时每个大类又细分小类,便于查找。在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新闻动态、执法动态、品牌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消费警示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一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通过缙云县政府网、新闻媒体、浙江政务服务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及时将市场监管“三局合一”后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执法动态、通知公告、业务服务、办事指南、监管执法、消费警示等进行公开,方便百姓办事,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今年以来,通过组织315活动、举办培训班、新闻媒体宣传等方式,我局加大了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广告法》、“五证合一”改革重点宣传力度。截至目前,在问政直通车、微博、官方网站等平台答复群众咨询投诉20余次。三是整合官方网站对外统一形象。将原质监和市监政务网站进行整合升级,对外统一口径,在“网上办事区”增加质监业务、网上政务服务网板块链接,并放置在醒目位置,简化申请提交流程,实现在线互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5年度依申请公开数量共2件,申请主体为公民,数量1位,申请渠道均为信函;历年累计数量:3件,其中2015年2件,2014年1件;申请人为丽水莲都区人,主要涉及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期间办理的所有的水电站整体资产抵押登记的抵押登记书和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二)处理情况:2015年依申请公开2件已答复,均“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类。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观念亟待提高。各机构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目前只是基本建立起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框架,业务部门信息的公开仍停留在浅表层面。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亟待进一步明确。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和社会安全的范围很广,哪些信息是可以公开、哪些信息不利于国家安全,在理论上无法简单界定。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透明意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同时,进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明确“公开”与“保密”的尺度。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明确的公开或保密规定的,相应信息则必须公开或保密。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没有公开或保密的规定,除非有证据证明该信息公开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否则相应信息必须公开。法律法规对某一信息有保密规定,但保密的范围、条件或对象不明确,相应信息是否能在某些范围内、在某种条件下向某些对象公开,则应取得保密管理部门的批准。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建立一整套的信息筛选和发布机制,建立相应的归类查询制度。加强调研,了解群众需求,建立与群众的沟通交流机制。同时,强化服务意识,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有序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35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35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0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2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元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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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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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元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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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0 |
单位负责人:谢劲松 审核人:李伟灵 填报人: 吴丽君
联系电话: 0578-3141035 填报日期: 2016.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