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缙云县供销社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等八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县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开子网站及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供销社办公室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胜利街79号,邮编:321400,电话:3318606,电子邮箱:jygxs_office@163.com
一、概述
2015年缙云县供销社认真贯彻《条例》,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社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社积极开展相关的业务学习。通过学习,社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有所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更加顺畅。
(二)完善制度、严格执行。一年来,本社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对公文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准确、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日常监测、及时改进。在平时按时报送季报表,按季度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制作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并做到随季报一并上报。对照网上日常监测结果、及时认真改进,努力做到格式的规范性、内容的完整性和信息更新的及时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及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情况。
由于我社没有上述方面需主动公开的内容,故无法做到主动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按照县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子网公开政务信息39条,历年累计184条。其中,规划计划1条,便民服务信息3条,业务工作33条,重点工作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设立了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人事信息等栏目,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途径
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供销社门户网站、县供销社《社务信息》期刊及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新闻发布工作的开展情况
贯彻落实网络发言人制度,按相关要求,每天浏览缙云问政直通车网站,及时回应网友提问。2015年,没有网友发帖提问。
(二)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将县社的最新动态及最新的政策法规发布到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县供销社门户网站、县供销社《社务信息》期刊及新闻媒体。2015年,通过重新调整政府网站的内容栏,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缙云供销社改革发展情况。
(三)运用新媒体开展信息发布情况
积极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我社最新消息,2015年,微博累计发布108条信息,微信累计发布8条信息。
(四)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根据县社人事变动,及时调整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定《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社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社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产生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投诉、复议、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良好,但是也有一些不足。主要有:一是少数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意识不强,对相关业务知识了解不多,公开范围把握不准;二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强。
针对上述情况,我社将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根据不断变化的工作职能,加大工作力度,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对公开内容更新维护。二是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三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12月31日
附表: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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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3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5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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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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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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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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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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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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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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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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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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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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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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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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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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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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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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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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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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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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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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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请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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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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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时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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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办结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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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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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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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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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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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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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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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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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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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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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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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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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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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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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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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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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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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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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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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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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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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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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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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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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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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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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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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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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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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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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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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职人员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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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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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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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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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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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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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张志舜 审核人:张志舜 填报人:陶聪聪
联系电话:3318606 填报日期: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