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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002660598/2016-25083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 2016-11-25 16:25:17

今年以来,缙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两美”浙江建设部署以及市委“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在新常态下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和一步一个脚印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的总目标,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完善就业服务平台,着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强化劳动维权网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三严三实”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一)开展“三严三实”、“全员轮训”和“三爱三创”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一是开展了4次专题宣讲和辅导,由局主要领导作辅导报告,其他局领导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专题辅导;二是组织观看课件和选学36个课时,组织干部职工登录丽水市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观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和专家辅导课件等必学内容和学习县专题报告会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和专家辅导的课件;三是开展了8次专题学习和讨论,组织全体干部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清单”制度建设等内容,结合人力社保实际、岗位职责等开展专题讨论;四是组织撰写体会,组织全局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150篇,选送了2篇优秀文章报至县委组织部;五是组织知识问卷考试,通过知识问卷的形式,立足本职工作思考如何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使“三爱三创”入脑入心。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按照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以及“一岗双责”的要求,由局一把手与各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各自分管的科室、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二是强化考核导向,将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象,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覆盖;三是履行好领导责任,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局党组一把手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四是发挥好表率作用,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以身作则,管好自己,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三)加强思想武装,优化干部队伍作风。一是全局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解决“四风”问题为主抓手,按照县委、县政府具体要求部署,针对人力社保部门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比态度、比效率、比业绩和看群众是否满意”的“三比一看”主题教育活动,用“过硬作风”保障人力社保事业务实发展;二是注重从树立正确的“三观”入手,积极探索更现代、更开放、更综合、更生动的教育形式,不断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三是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学思践悟”廉政征文和“微党课”选拔活动,形成全局上下共同联动的良好学习氛围。

二、突出高质量就业主线,打造创业服务缙云模式

(一)注重职业技能培训。一是打造以“缙云烧饼”为龙头的缙云特色小吃产业,形成小烧饼撬动大产业的就业格局,今年累计培训“缙云烧饼师傅”41期,学员2460余人,合格率达95%以上,其中外出创业开设品牌店358余家,1人为俄罗斯籍,全年营业收入达8亿元;二是大力开展电商创业工作,扩大和规范电商培训机构,目前,全县已培育了1个全国淘宝村、3个集聚中心、1家市级电子商务孵化园、8家电商培训机构、4家市级示范企业、2个市级示范乡镇、2个市级示范村;三是结合社会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组织开展了以月嫂、养老护理员、初高级中式烹饪师、中高级摄影师、茶艺、婺剧表演、电光源、计算机、工程机械类的电工、电焊工、CAD制图、会计、SYB创业等其他技能培训90期,共计8294人。

(二)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以“五个行动”(宣传发动、竞赛推动、培训驱动、典型带动、服务促动)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努力使高技能人才培养这一难点转化为工作亮点。一是开展首席技师、技能大师工作室推选、审核、申报工作,全年共申报7 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0个首席技师;二是举办“科创杯”职业技能大赛,来自全县32家企业单位的89名技能高手在数控车工、汽车修理工、农村电商等7个工种中展开角逐,21名选手获得县“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三是开设县首届企业培训师开班,这在全市尚属首例,来自全县规上企业的115名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为我县企业在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填补了空白。

(三)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一是组织开展6次公益性岗位进企进村(社区)活动,安排到各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三托”、“三保”等岗位128人;二是在村(社区)开发254个公益性岗位,确保全县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以上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进入到村公益性岗位就业,发放就业援助资金87万余元;三是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录用了35位高校毕业生,充入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充实我县基层平台工作人员队伍,解决了当下基层人力社保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的问题。

(四)不断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一是继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制度,提高鉴定质量,组织社会生源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1854人,核发证书1626本,其中高级技能证书108人;二是扩大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学生“双证制”考核鉴定的等级和范围,不断增加新职业和等级,组织1394名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核发证书1203 本,其中获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389人,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814人;三是做好全国职业资格鉴定统考管理工作,鼓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全国统考,参加鉴定考核72人。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一是健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并纳入数据库管理,办理81名高校毕业生就业失业登记手续,定期开展政策咨询、创业项目推荐、就业援助以及发布就业岗位等活动;二是新建17个大学生见习基地,提供大学生就业见习岗位276个,安排大学生参加见习59人;三是紧紧把握“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就业工作战略方向,立足实际,免费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SYB”创业培训,培养更多的新生代企业家;四是发放办理大学生各项补贴271人78.4万元,其中租房补贴213人61.4万元、就业补贴48人13.5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3人1.5万元、创业场地租金补贴3人0.87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人1.1万元。

(六)用足用好失业保险政策。全面落实省、市、县有关政策,助推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一是对全县17家福利企业和工疗机构进行社保补贴,补贴资金85.42万元;二是做好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工作,为浙江山蒲等企业发放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16万元;三是做实参加失业保险人员的数据库,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为704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475万元,代缴医疗保险121万元,发放“4050”社保补贴119万元。

三、稳步推进社保安民工程,实现全民社保普惠共享

(一)大社保体系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达105230人,新增30969人,基金收入41304万元,支出68745万元,当年结余-27441万元,累计结余104535 万元,基金支付能力达17个月;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62744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为11290万元,为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57416人发放养老金10549万元;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2621.43万元,支出18917.79万元,当年结余-6296.36万元,累计结余5003.64万元;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参保单位有1987个,参保人员44628人,基金收入14694万元,支出9923万元,基金累计结余23833万元;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383432人,参保率达97.24%,共筹集基金27695万元,支出19856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1267万元;全县工伤保险新增10098人,参保总人数达92475人,基金收入2662万元,支出2585万元,当年结余77万元,累计结余363万元;全县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33517人,基金收入862万元,支出483万元,当年结余379万元,累计结余2218万元;全县全县社会保障卡申领总人数44.23万,完成制卡人数43.98万,持卡总人数38.62万;“12333”咨询热线接听总量11872个,其中人工接听8915个;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11万人。

(二)扎实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第二批转保工作。2014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第一批转保工作完成后,失地农民转保积极性高涨,转保名额分配等问题也相继出现。转保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局党组制定了集中办理被征地农民转保政策的工作方案,从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单位抽调近40名工作人员组成6个被征地农民转保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召开专门培训会,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稳步有序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32067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第二批转保工作已全部完成。

(三)强化两定单位监督管理。一是做好两定单位2014年度分级评定工作,对全县88家两定单位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对被评为c级的3家药店和4家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进行整改,对连续2年被评为c等级的2家医疗机构取消基本医疗定点资格;二是规范新增两定单位的申报及审定程序,对提出申请的 6家零售药店、3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考察、政策测试、评审评分,共新增4家零售药店和1家医疗机构; 三是加强两定单位日常管理工作。对定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药师在岗情况进行了6次检查。

(四)日趋完善工伤管理机制。一是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工作,通过宣传引导,在工伤参保登记、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环节开展便民有效的提醒、警示和约谈等工作;二是加强工伤认定的工作力度,一方面对特重大工伤事故,接到电话报案的第一时间就到现场,尽快掌握第一手资料;另一方面是加强对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的巡查力度,采用查看台账和核对住院工伤病人身份证件等各种形式,杜绝冒名顶替事件发生;三是切实加强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积极联系城乡规划建设局、安监局到各施工企业采用现场宣传、资料发放等形式加强建筑施工企业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工作;四是认真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材料的审核、提交工作。全年共受理工伤申请案件1204件,(比去年同期1830件下降626件,下降34%)。

(五)采集、录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基础信息。根据省政府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工作,目前已完成全县225家单位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工作,各类人员共计14543人,其中在职人员9504人,退休人员4372人,离开人员667人。根据文件规定,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上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和年金费用。

四、把握科学跨越人才主题,扎实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一)成立高级人才联合会,凝聚高层次人才队伍。7月7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成立缙云县高级人才联合会后,我局按照“早行动、争主动”的思路,立即成立了筹备领导小组,依法成立社团,通过上门走访、部门推荐、在报纸、网站发放英雄帖等途径,确定了联合会首批85名会员。通过四个月的努力,于11月11日顺利召开了缙云县高级人才联合会成立暨优秀人才表彰大会,选举产生了高级人才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成员,并对全县优秀人才进行表彰。

(二)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提升人才队伍水平。一是组织50多家企业赴深圳、宁波、北京参加多项高层次人才洽谈会;二是申报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申报高层次人才专项奖励1人,申报首席专家3人,推荐151第三层次3人,138第一层次2人,138第三层次9人,申报“丽水三宝”新苗人才3人;三是获批博士后工作站2家,申报引智示范基地2家,另外,畅尔智能获准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先设站、后授牌”备案单位,山蒲照明完成博士后工作站中期考核,杰帅葡萄专业合作社获批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爱易特、采山涧获批丽水市博士工作站。

(三)贯彻“阳光招考”理念,推进分类招聘制度。一是顺利完成全年招聘任务,共组织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学生村官等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共12场次,录用公务员120人,聘用事业单位人员285人,其中卫生系统49人,教育系统94人,定向培养毕业生17人,人才引进22人(其中研究生14人),安置转业士官至事业单位17人,其他事业单位86人;选聘大学生村官4人,协助完成国有企业汇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公开招聘5人,招聘到村(社区)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35人;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升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一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在相关网站上及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递补人员名单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在公开招聘面试、体检等环节邀请县纪委参与,设立举报电话,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实现了零投诉;三是积极推进分类招聘制度,提升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及其他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招聘,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采取不同的笔试试卷及面试方式。

(四)认真落实文件要求,稳步推进“三项改革”。一是推进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根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于11月13日召开全县部署会,做好摸底、资格初核、资格复核、考核测评、公示、决定、审批和兑现工资待遇工作,做到人员信息核对准确、不漏报、不错报,整体工作将于12月底完成。二是按照市人力社保局拟定的调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方案,对全县九千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情况进行调整,共调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人员工资标准、生活补贴13884人次。三是严格落实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按照省里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将2015年采集完成的基础数据根据真实信息进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比例征收养老保险金和年金,认真做好2016年度缴费基数采集工作。四是全年共审批事业单位政策晋升薪级工资6515人,审批机关事业单位职务(岗位)变动增资498人,审批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6898人,审批2014年机关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2293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6530人,审批2014年机关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2293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奖6530人,办理工龄更改172人资料审查、工资重新确定工作,办理2014年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转正定级手续505人。

五、夯实劳动者维权平台,着力打造“无欠薪缙云”

(一)强化调解意识,推进劳动仲裁调解。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做到有调解倾向的即刻联系调解,裁前能调解的慎裁决。全年共收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580件,经审查不属于受理范围不予受理7件,受理573件,结案573件,劳动报酬(包含双倍工资)案件384件,工伤保险案件158件,经济补偿金案件23件,确认劳动关系案件7件,其他案件1件。申请标的额2013.9万元,为劳动者挽回损失1270.1万元,其中调解结案561件,裁决结案12件。结案率达100%,调解率达97.9%。

(二)发挥监察职能,强化劳动监察执法。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做到月结季清。全年共接受举报、投诉案件226件,立案案件63件,移交公安4起,其中在“两节”期间,共受理举报、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174件,追回拖欠工资1100余万元,涉及人数900余人(其中立案件11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230.29万元,涉及农民工200余人,结案率为100%。);送达书面审查通知3000多份,目前已有3350多家用人单位送回审查资料,主动监察用人单位1119家(次),涉及劳动者人数3.63万人;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使用童工、建筑施工项目工资支付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用工。

(三)推进“双爱”活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断创新工作载体,积极推进“双爱”活动,开展“双爱”宣传周宣传咨询活动,每月开展两次以上短信宣传,与规下已建工会企业签订“双爱”活动“约定书”,培育“双爱”活动示范企业;召开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和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完成全县12家样本企业1729人的薪酬调查;完善和谐劳动关系评价体系,继续做好行政许可及未成年工审批工作,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承担履行三方四家办公室工作职能,建立信访维稳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做好平安建设、综治和信访维稳工作。

六、认真贯彻信访维稳精神,完成“三零三无”目标

(一)强化隐患排查化解机制。一是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直接抓,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维稳责任体系,做到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措施有效。二是按照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的工作要求,以信访、欠薪、劳动人事争议及社保争议等为重点,建立人力社保领域不稳定隐患定期排查机制,做到排查工作常态化。三是着眼“细排查、真化解、严管控”,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与信访、维稳办等相关部门协调,切实做好化解稳控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排查出重大社会风险隐患13件,到目前为止已化解8件,还有5件正在化解中。

(二)强化信息会商研判机制。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系统每周维稳信息会商研判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信息会商研判工作领导小组,按要求建立了每周信息会商研判制度,明确每周五上午由局分管领导召集信访、军转、劳动关系、人力资源市场、劳动监察、仲裁等科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汇总各方面涉稳信息,及时研判预警,提出应对措施,抓好跟踪问效。

(三)强化信息苗头处置机制。认真落实局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请示报告制度,确保第一时间掌握动态和情况,着力落实了涉稳情报信息“零报告”制度,无事报平安,有事报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狠抓信访维稳不放松。对群众合理诉求“一事一办、限期办结”,对政策不许可、暂时无法解决的给予理直气壮、明确答复,既以人为本、又防止无理上访,既保证正当权利,又防止出现“不访不得益、多访多得益”现象。

2016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美丽好缙云”总目标,坚持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工作主线,不断创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努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继续巩固和发展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一、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扩大活动成果

一是围绕“迎接高铁时代”和“缙云烧饼现象”两个主题,树立每位干部“爱绿、爱富、爱美”责任意识和“创业、创新、创优”的主体、争先意识,合力推进缙云人力社保新的跨越发展;二是深化“三比一看”活动,加强机关干部、窗口单位人员的素质培训,不断增强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抓好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狠抓整改落实不放松,阻止“四风”问题反弹反复,努力营造和谐共事氛围,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成为政治强、作风硬、素质高、口碑好、工作出色的部门。

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社会保险稳定运行

一是继续做好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加强各项制度的完善和衔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二是加强对医保定点单位的监管力度。推行医保定点单位分级管理制度,对于不同信用等级的定点单位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在医疗保险年度审查、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医保费用报销比例等方面给予不同待遇。三是完善医保社会监督员制度。对监督员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核查、处理并反馈处理意见,实施好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对定点零售药店实行社会监督、日常监督、年度考核相结合等多种管理办法,对定点零售药店存在的违规问题经查实给予相应处罚。四是加强基金监督和经办服务。加强对各类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的管理,杜绝基金跑、冒、滴、漏现象;开展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征缴、保险金发放和基金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健康运行。

三、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是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精心组织实施各类就业服务专项行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落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企业用工转型升级、技能培训等政策。二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以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作为根本目标,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各项技能人才大比武活动,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三是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继续办好大型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大学生招聘专场和招聘集市日,健全企业用工情况和就业形势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四是加强基层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考核机制,强化基层劳动保障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助推经济转型发展

一是开展高级人才联合会工作。制定联合会今后五年工作计划和发展思路,召开联合会理事会第二次会议,组织开展各专委会活动2次以上,使联合会成为我县人才成长、服务社会的重要平台,当好“参谋”,充分发挥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在产业发展、人才工作等方面积极为党委、政府出谋划策,当好“红娘”,积极宣传推介缙云良好的人才优惠政策和创业环境,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集聚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到缙云创业和生活的,当好“管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实效,真正让会员体会到“家”的温暖和关怀。二是扎实做好人才开发培养工作。积极改进招才引智方式,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引真才、留住才、发挥才。继续培养选拔一批省15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人选。多渠道引进我县用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同时做好引进人才的跟踪和后续服务工作。三是全面优化人才服务环境。进一步完善人才扶持政策,做好对人才创业落户项目全程化、保姆式服务工作。积极实施新一轮企业人才储备计划,做好国外智力及海外专家引进以及高层次人才政府津贴等工作。深化拓展校企合作模式,加大校企合作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校企合作跟踪服务,不断提高校企合作成效。

五、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常态化。每月及时将各单位报送的符合晋升条件的人员,要按照职级晋升规定程序做好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制度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二是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全面确立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人事管理机制,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以及已聘人员岗位发生变动的(含管理、专技和工勤三类岗位之间类别发生变动及同类岗位内部等级发生变动),均需按规定程序履行岗位聘用备案手续,办理相关人事管理工作业务。三是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日常管理工作,规范公务员考录制度,积极探索公务员教育培训新模式,积极创造条件实施公务员学分制管理和学习网络平台建设,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四是完成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学生村官等公开招聘工作。继续完善事业单位分类招聘制度,积极推进除卫生、教育系统外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分类招聘制度,试点卫生系统公开招聘面试方式多元化,积极推进职业员工公开招聘工作。

六、强化劳动者维权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无欠薪缙云”。

一是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源头治理。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与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达到齐抓共管的工作势态,从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督促检查企业建立工资发放制度等用工源头上入手,完善各种制度,加大对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以减少或杜绝违法案件的发生,逐步形成检查、监督、整改、反馈、实施五位一体的循环机制。二是加强劳动关系协调监测。强化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机制建设,发挥人力社保部门牵头作用,做好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工作,完成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继续做好“双爱”活动的推进工作,推动“双爱”进职工、进企业、进园区、进人力市场、进乡镇街道,做好“一家试点、一个亮点”工作。三是健全多层次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体系。继续加大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情况和劳动用工检查,积极推进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试点工作。建立完善多渠道、多层次的劳动争议调解服务网络,加强对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建立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乡镇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纠纷调处工作的积极性,指导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积极向社区、村延伸,推动大多数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调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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