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缙云工业园区、新碧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园区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园区综合办联系(地址:缙云工业园区新华西路69号,邮编:321403,电话:0578-3189522;Email:2533392890@qq.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单位围绕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导培训,狠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有效地促进了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服务政府的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园区、新碧街道成立了以街道主任任组长,人大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党群办书记任副组长,各职能科室、派驻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办确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如遇人员变动则及时调整。
(二)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不断提高信息上传的质量,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做到及时更新,有效分类。公众关注度在不断提高,互动参与性明显增强,反馈渠道不断拓宽,社会影响力日益扩大。
(三)不断加强学习和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政府相关文件,使得全体工作人员更深刻认识到园区发展与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以及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同时,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2015年,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数142条。
在全部公开信息中主要包括机构设置、领导分工、部门职能、党群园地、办事流程、企业管理、招商信息、政策法规、园区概况、发展规划、新闻动态、行政许可事项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工业企业项目及园区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农业农村建设情况和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信息公开形式包括园区网站、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缙云新闻网和丽水日报、缙云报等新闻媒体。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各项便民服务措施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网站服务单一。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交通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园区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结合多种媒体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拓宽公开渠道。依托网络环境,发挥网络优势,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多元化搭建公开载体;进一步整合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
3、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二○一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