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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6066x/2016-46403     发布机构: 缙云县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6-05-20 09: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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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缙云县科学技术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科技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全县科技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意见。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技术市场、民营科技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信息工作,协调、组织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推进全县技术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3、组织编制全县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研究确定全县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和重点扶持产业、行业,开展科技统计监测;负责本县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经费”和农村能源事业费的管理工作,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全县科研、星火、软科学等各类科技计划;组织申报推荐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参与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科技开发计划的管理与实施;负责省、市级高新技术项目、产品、企业、特色产业的培育,会同县有关部门做好县高新企业、产品、项目推荐工作。

4、组织和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等工作,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励、知识产权和专利及农村能源工作。

5、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应急预案,管理地震安全性评价及地震监测工作。

6、指导和协调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的科技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负责组织开展科技创先、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各乡镇、各行业的科技进步。

7、归口管理全县国际、国内的科技合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科技人员的政策,参与对全县科技人员的管理、培养、引进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高新技术企业(产品、项目、成果)的认定推荐工作。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县科技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缙云县科技局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缙云县科技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计为106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0.3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缙云县科技局2016年支出预算总计1060.32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1021.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5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人员支出16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82万元,项目支出868.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2.82万元,主要用于县科技局行政管理人员工资和日常运转等支出。

2、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70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减灾的宣传培训及地震应急演练、科普宣传、科技信息网络管理维护、科技项目实地考察专家评审验收等支出。

3、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68.6万元,主要用于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和科技发展专项支出。

4、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5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项目经费支出。

5、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30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券专项费用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68万元,主要用于县科技局退休人员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5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71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四)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公务接待费: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45万元,比上年下降14.42%。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科技特派员、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来缙合作活动等支出、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缙政策调研、学习考察、工作交流等支出,及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活动的支出。接待费减少主要原因是接待客人批次减少和人均接待标准有所降低。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79万元,比上年下降24.56%。均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目标控制各项支出。

3、2016年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和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2016年年初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和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预算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所发生的支出。

5、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县科学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6、科学技术(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项):指其他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7、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用于从事技术研究开发和近期可望取得使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8、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用于推进产业发展中重大、共性、关键性技术研究与开发,加速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的支出。

9、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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