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文件
索引号: 06418068/2016-44727 主题分类: 财政
发布机构: 工业园区 成文日期: 2016-05-25
文号: 缙园发〔2016〕16号
关于印发《缙云工业园区(新碧街道)公务接待等报销内控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6-05-25 15:52:51 文章来源: 缙云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缙云工业园区(新碧街道)公务接待等报销内控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

                                             2016年3月10日

 

缙云工业园区(新碧街道)公务接待等报销内控制度

 

缙云工业园区(新碧街道)遵照“四风”问题、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规定,园区开展自查自纠,对以下事项进一步明确,望所有干部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严禁各科室及个人以工作名义公费开支烟酒以及各种礼品,做到零支出。

二、公务接待

1.公务接待需由来访单位提供接待函。各科室填写接待单时,需注明来访事由、来客人数、陪同人数,接待人数10人以上,陪餐人数不超过接待人数的三分之一;10人以下的,陪餐人数不超过3人。

2.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工作餐餐费标准严格控制60元/人、餐以内。接待点为园区食堂,如有特殊情况如晚上时间较晚食堂无法安排的,方可在外就餐。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省内公务活动不得提供各类烟酒。

3.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

三、严格控制办公用茶以及其他零星办公用品的使用,坚持勤俭节约原则

办公用茶以及其他零星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程办理。各科室向综合办领用并签字,不得自行购买。如有特殊情况需自行购买的,须事先报经综合办主要负责人同意。打印文件、复印等统一在园区文印室办理。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外打印的须事先报经综合办主要负责人同意并签字。

四、园区以及各科室不得以各种名义对干部职工违规发放钱物

之前如有违反规定发放的,由园区财政局及时追回发放的钱款以及物品。

五、对各科室的专项活动,需由活动组织者提出资金使用方案,经科室主要负责人审核、综合办复核、园区、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按规定程序限额报销。对超预算支出的须由经办人说明正当理由,经园区、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后报销。

六、评审费等有关费用报销标准

(一)评审费:

1.省、市专家500元/天

2.县内专家300元/天

3.其他工作人员200元/天

(二)讲课费 (税后的):

1.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800元;

2.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3.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4.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三)监考费:

1.面试考官考务费800元/天

2.其他人员参加面试费600元/天

3.其他监考费100元/半天

(四)误工补助:

农民代表和城市无固定收入代表参加各级组织召开的代表大会,会议期间由组织单位发放误工补助100元/天,交通费由组织单位比照工作人员办理报销。

本单位工作人员参与以上活动的,一律不予报销。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