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民政局要求办理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
钭朝晖同志任缙云县东方中心敬老院院长;
丁建英同志任敬老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免去:
徐雷杰同志缙云县东方中心敬老院院长职务。
缙云县东方镇人民政府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