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行政村、企业、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6〕1号)精神、丽安委办〔2016〕11号和缙安委〔2016〕27文件要求,结合园区(街道)实际,制订园区(街道)2016年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缙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26日
园区(街道)2016年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系列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紧扣查补安全生产领域短板工作重点,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防范事故发生,为“护航G20、平安夺金鼎”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0日上午8:30点开始。
活动地点:黄碧街综合市场。
活动内容: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品,展出图版,开展案源举报、合理化意见征集、现场咨询等服务,邀请宣传车、腰鼓队等巡回宣传进一步浓厚氛围,有关单位领导需现场参加。
参加单位:安全环保监管科、农村经济发展科、园区综合办、园区公安分局、园区安监分局、园区环保分局、园区司法所、园区供电所、园区市场监管所。
(二)开展安全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
活动内容:一是到涛涛、山蒲等企业播放《浙江省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相关企业做好配合工作。二是在园区一楼播放安全生产滚动字幕,在报纸刊登安全知识进行宣传。三是利用网站平台等方式组织播放《中小学生意外伤害案例剖析与防范对策》教育片。四是安全短信速递。通过短信平台群发安全提醒短信。五是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系列宣贯活动。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监管科、工业经济发展科、综合办公室
(三)积极响应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
活动时间:6月15日前。
活动内容:积极响应县安委办的要求,在辖区范围内查找工业和矿山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并拍摄图片上传至缙云安监微信公众号,通过评选将给予最高1500元现金的奖励。活动详见《缙云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活动的通知》(缙安委会〔2016〕22号)。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监管科
(四)编印一期“安全生产专刊”
活动内容:编印一期“安全生产专刊”,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监管科、综合办公室。
(五)开展安全生产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活动时间:6月起至12月。
活动内容:由安全环保监管科牵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其它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救援演练活动。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监管科、综治办、各有关单位
(六)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
活动时间:6月份。
活动内容:组织各科室人员、事故发生单位及工伤事故频发单位和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通过会议、进一步增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提高工伤预防能力,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监管科、工业经济发展科、综合办公室。
(七)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
活动时间:6月份
活动内容:由园区组织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赛。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监管科、党群办。
(八)积极参与省、市级开展“护航 G20、平安夺金鼎”系列比赛活动
活动时间:6月份。
活动内容:一是组织人员参加省安委办“安全卫士”演讲比赛活动。二是开展“安全最美”摄影比赛,优秀作品送省安委办参赛。
责任单位:安全环保监管科、综治办、党群办。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及早谋划,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利用好这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集中人力、想方设法组织开展好一系列活动,努力传播安全理念和常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加强对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宣传,让更多的人懂得安全,切实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请各有关单位于6月25日前将安全宣传月活动情况及总结报园区安全环保监管科,联系人:郑益锋,电话:3189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