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各行政村:
现将《新碧街道“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
2016年5月18日
新碧街道“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我街道面貌,提升城市景观,规范工业建筑和附属设施色彩管理,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浙江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精神和省、市、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蓝色屋面”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业建筑和附属设施色彩整治与管理,并将“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纳入街道 “六边三化三美”、“两路两侧”、“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考核内容。
一、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铁路(高铁)、330国道、乡村主干道等重要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蓝色屋面”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二、整治原则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要求通过两年时间基本完成高速公路、省市级精品示范道路等重要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蓝色屋面”整治工作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按照“拆改结合,先重点后一般、“乡村联动,属地负责”、“源头防控,长效管理”的原则,凡“三改一拆”行动开始之后的违法搭建一律拆除;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违法搭建一律拆除;凡历史存量违建中不符合“无违建”创建标准的一律拆除;凡属违法建筑且不符合县政府出台的违法建筑分类处置办法,不能采取保留、补办手续等予以依法分类处置到位的一律拆除。凡属合法建筑但存在视觉污染、有碍观瞻的彩钢房(棚)建(构)筑物,或属违法建筑但其业态符合高新技术产业要求的企业厂房,一律按照标准进行材质或色彩改造,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
三、工作任务
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铁路、330国道、乡村主干道沿线的“蓝色屋面”问题点位, 201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蓝色屋面”等彩色屋面与自然环境不协调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城乡面貌,为“四宜”和谐美丽好七里营造优良环境,为“无违建”创建工作奠定扎实基础。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和摸底排查阶段(2016年5月18日前)
制定“蓝色屋面”专项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单位、细化进度安排,同时,各村认真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排摸的“蓝色屋面”问题点位汇总后上报街道村镇办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19日—2017年10月底前)
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对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拆、改、清、用、管并重,对彩钢房(棚)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或改造整治。同时采取条块结合的方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监管队伍,强化重要区域、核心部位和重点路段的巡查防控,防止问题反复。
(三)重点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11月底)
县“六边三化三美”办公室、县“三改一拆”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考核验收。及时发现不足查漏补缺。对未按要求整治到位的点位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切实做到整治行动“无死角、无盲区”。考核结果将纳入 “三改一拆”“无违建” 创建考核和“六边三化三美”月份点评、年度考核内容。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7年12月1日之后)
根据“蓝色屋面”专项整治工作目标,积极做好迎接省、市级验收工作,并转入长效管理阶段。对不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将取消“无违建”创建申报或升级资格。
五、职责分工
“蓝色屋面”专项整治工作由街道“三改一拆”办负责牵头协调、考核、验收。
各行政村是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整治行动的方案制定、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是提升环境、改善我街道乡村面貌的重要抓手,也是打造“田园斋坛”,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举措。各村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市县决策上,把“蓝色屋面”专项整治行动抓早、抓实、抓好。
(二)要明确责任、落实保障。
各村要明确责任,细化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切实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抓好落实。要落实保障,充分调动各种资源,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整治,尤其要在人员、资金等各方面为整治行动提供保障。
(三)要依法依据、加强沟通。
在整治行动中,既要按照宣传动员、自拆助拆、强制拆除的方法步骤做好“拆”的工作,也要积极引导督促产权人做好“改”的工作。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一把尺子量到底。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避免发生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四)要严格标准、注重质量。
各村在坚持“违建拆除、合法整改”的原则基础上,要严格遵照规划部门编制的彩钢房(棚)设计导则,按照规定的彩钢房(棚)建(构)筑物材质和色彩改造标准实施改造,做到规格统一、色彩协调、安全实用、环境融合。
(五)要互帮互学、比学赶超。
各村要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互帮互学”活动中,自觉学习借鉴彩钢房(棚)整治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等不靠、不讲价钱,千方百计狠抓落实,努力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比学赶超”的浓厚气氛。
(六)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要充分运用宣传栏等各类宣传载体和平台,加大整治宣传力度,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和取得的良好成效进行广泛宣传;要借助社会监督力量,对推诿扯皮、借故拖延、整治不力的问题予以曝光,推动重难点问题的解决,营造舆论声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