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联系(地址:缙云县黄龙路48号,邮编:321400,电话:0578-3315768,电子邮箱:466971098@qq.com)。
一、概述
2015年,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的有力抓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中心便民服务的主要建设内容,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抓服务,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责任落实到位。
继续认真落实《条例》赋予的职责任务,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工作机构,充实工作人员,保持队伍稳定,明确职责,保障必要的经费。并根据工作实际,指定专人固定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机制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机制执行到位
根据实际情况,中心进一步充实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工作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等内容。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坚持“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全面审查和依法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保密审查责任,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不涉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有关问题,严格依据《条例》和《暂行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到位
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要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尚未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加强信息解读工作,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整体方案。公开前,要同步考虑相应解读事宜,准备解读预案及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公开时,同步配发解读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解读、阐释,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和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等媒体的作用,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四)进一步加强公开力度,确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到位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进一步推进县属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要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情况、结果等信息均应公开。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应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采购信息。
3.推进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中介机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的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群众选择。
(五)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确保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到位
1.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依法依规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数据公开,鼓励和推动业、第三方机构、个人等对公共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应用。
2.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信息,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通过发布权威解读稿件、组织专家撰写解读文章等方式,及时做好科学解读。适应网络传播特点,更多运用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可视化方式,提高政策解读效果。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六)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确保公开程序和操作到位
加强依申请公开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条例》和《暂行办法》规范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更好发挥互联网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作用,为申请人提供便捷服务。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制定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推行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文本,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机制,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的问题,加强跟踪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及时梳理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度缙云县行政审批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7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5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审批中心网站、审批中心微信等方式予以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
(二)处理情况:无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们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公开内容的完整性上还存在一定的欠缺,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下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高认识。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把它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好。
(二)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做好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建档,做到政务、信息公开有据可查。
(三)加强基础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利用率,使其真正起到群众监督的作用。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