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31122000000/2016-43899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成文日期: | 2016-09-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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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综合行政处罚权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县实际,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范性文件;配合有关单位编制县城、镇、乡、村庄规划;参与县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及城市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初步设计以及竣工验收。
2.负责拟订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负责对利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商业广告的招投标、拍卖;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县城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范围内房屋室内普通装修装饰等的监督管理工作。
3.负责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的管理,并会同公安交通管理、城乡规划等相关部门共同实施中心城区城市道路范围内停车泊位的设置、施划,以及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的管理工作。
4.负责城区限养区犬类饲养的审批登记和日常监督工作。
5.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工作。
6.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市绿化管理、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处罚权。
8.行使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市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负责各类违法小广告的治理。
9.协调、联系与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事业单位数字城管决算。
二、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171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579.83万元,占92%;其他收入资金83万元,占5%;上年结转收入52.12万元,占2%。
(二)支出决算总体安排情况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1696.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39.1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19万元、其他支出276.0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20.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0.75万元,项目支出675.56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38.58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939.62万元,城管执法(项)事务31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城管执法、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43.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事务276.0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一样。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3.5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7%。主要用于接待考察学习来访人员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600人次,共 3.5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4.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3%。主要原因为执法工作强度进一步加大。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执法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4.三公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共计1021.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0.64万元,比上年增加43.95%,主要是由于人员的增加;日常公用经费100.75万元,比上年增加29.77%,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六)政府采购信息情况
2015年采购财政性资金共计78.33万元,主要用于货物类采购。
(七)国有资产存量信息情况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15年决算资产总额373.9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7.32万元,固定资产326.63万元。固定资产包括17辆汽车137.91万元和其他固定资产188.72万元。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财政局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5年我局实行绩效评价的项目2个,分别是“三改一拆”项目和“城管咪表项目”,通过对这两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我局在科室之间相互沟通、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及时组织实施等方面均取得一定成效,为今后绩效管理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