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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缙云县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最终版)
索引号: 00266058x/2016-44830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09-06 15: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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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监督法》的规定,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提出缙云县2015年财政决算及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00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5%,比上年增长10.2%。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是:增值税(25%部分)16111万元,完成预算的78.8%,增长-7.3%;营业税(含改征增值税)2721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0.5%;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7129万元,完成预算的82.9%,增长-15.7%;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4613万元,完成预算的119.8%,增长21.2%;契税收入4601万元,完成预算的112.2%,增长14.1%;耕地占用税收入5065万元,完成预算的129.2%,增长31.6%;城市维护建设税5077万元,完成预算的90.5%,增长-4.9%;其他地方各税收入183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9%,增长13.3%;非税收入完成2192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4%,增长67.9%。其中:行政性收费收入5392万元,完成预算的179.7%,增长82.6%;罚没收入3971万元,完成预算的131.5%,增长65.7%;专项收入12888万元, 完成预算的121.2%,增长57.9%。
  2015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710万元,比上年增长14.0%。剔除省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后为21502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4%,比上年增长20.7%。2015年民生支出23.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0%。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285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4.4%。重点支出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农林水事务支出225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4%,增长15.9%;教育支出656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8%,增长9.5%;科学技术支出3913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增长-1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1%,增长16.4%;医疗卫生支出233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1.3%,增长5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264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3%,增长42.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080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177761万元(其中:中央税收返还收入1105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6670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0367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700万元,调入资金21372万元,使用结转资金20751万元,收入合计4393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710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27978万元(其中:上解支出2797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9367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9976万元,支出合计439334万元。 
  201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847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 36.7%,比上年下降3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0151万元,完成预算的18.2%,下降67.7%;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62450万元,完成预算的55.6%,增长8.0%,其中土地指标调剂收入55885万元,完成预算的62.1%,增长10.7%。
  2015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839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6.1%,比上年下降30.2%。其中:城乡社区支出24316万元,完成预算的20.3%,下降64.3%;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8364万元,完成预算的42.0%,下降26.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209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44.6%,下降29.1%。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973万元,完成预算的26.0%,下降51.9%;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33万元,完成预算的124.5%,增长83.9%;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8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1.6%,增长11.6%;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417万元,完成预算的94.4%,增长8.5%;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023万元,完成预算的118.8%,增长20.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768万元,完成预算的126.9%,增长27.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8079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15.9%。
  2015年,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761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8%,增长77.4%。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2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12.7%,增长197.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224万元,完成预算的83.7%,增长3.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930万元,完成预算的97.5%,增长8.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337万元,完成预算的87.6%,下降15.7%;生育保险基金支出631万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106.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338万元,完成预算的157.0%,增长6.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364万元,完成预算的98.0%,增长3.6%。 
  收支相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当年赤字1671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201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3%。
  (五)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2015年,上级转移性补助收入17776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05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01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541万元。县财政按规定将返还性收入、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作为县级可用财力安排使用。
  2015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6541万元,其中:已拨付单位或项目支出56109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6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5万元,教育支出486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1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028万元,环境保护支出4741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2101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355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35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64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32万元。  
  2015年,县级财政向乡镇财政转移支付补助25062万元,其中:乡镇财政体制结算补助3082万元。 
  二、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上半年,我县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八战略”,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战略指导思想,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以“两学一做”和“归零翻篇开新局”主题大讨论活动为抓手,努力“查补短板”增收节支、保障重点支出,力促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6938万元,完成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预算的47.9%,比上年同期增长8.3%。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是:增值税地方部分收入9686万元,完成预算的 51.5%,增长15.4%;营业税(含营改增)收入13281万元,完成预算的50.1%,下降4.5%;企业所得税地方部分3568万元,完成预算的49.6%,下降19.3%;个人所得税地方部分2250万元,完成预算的45.9%,增长7.3%;耕地占用税收入1950万元,完成预算的35.5%,下降7.7%;契税收入1840万元,完成预算的44.7%,下降18.4%;城市维护建设税2459万元,完成预算的44.7%,下降0.4%;其他地方各税收入9846万元,完成预算的50.8%,增长24.1%;非税收入12058万元,完成预算的45.8%,增长34.6%。
  上半年,全县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8805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2%,其中县级支出1767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7.7%,增长74.1%。县级支出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农林水事务支出28526万元,完成预算的73.9%,增长157.9%;教育支出45970万元,完成预算的55.0%,增长42.8%;科学技术支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18.6%,下降49.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18万元,完成预算的30.6%,增长35.5%;医疗卫生支出14656万元,完成预算的58.6%,下降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7万元,完成预算的87.3%,增长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6年起,政府住房基金等5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上半年,全县实现政府性基金收入731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8%,比上年同期下降101.8%。
  上半年,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1013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的支出4120万元,完成预算的8.9%。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实现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4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6.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720万元,完成预算的53.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565万元,完成预算的47.4%;失业保险基金收入1383万元,完成预算的48.5%;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0190万元,完成预算的55.9%;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525万元,完成预算的44%;生育保险基金收入409万元,完成预算的62.2%。 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308万元,完成预算的77.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309万元,完成预算的63.2%。
  上半年,全县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032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1.3%。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6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2.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677万元,完成预算的47.3%;失业保险基金支出825万元,完成预算的56.7%;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605万元,完成预算的55.9%;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563万元,完成预算的45.1%;生育保险基金支出200万元,完成预算的25.8%;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532万元,完成预算的53.1%;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13812万元,完成预算的51.2%。
  (四)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5万元,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5万元。
  三、2016年上半年财政工作
  上半年,我们按照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的决议精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促进地方收入可持续增长。
  一是扎实有效开展重点税源企业专项检查。目前纳入监控的重点税源企业425家,上半年地方税收累计入库2.8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总额的72.0%。二是开展营业税专项辅导清理工作。将营业税专项清理作为“归零翻篇开新局”活动蹲点调研、查找短板一项最主要的工作来抓,组织全局力量到基建项目工程主管部门、项目业主、施工单位进行调研,摸清营业税清收基数,清理已完工及在建项目工程400多个,于“营改增”前入库营业税2850万元。三是大力推进部门联动、部门协作的收入保障机制建设。密切主管部门配合,深化部门信息共享,尽可能地组织好非税收入。上半年非税收入增长34.6%,成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增长点。上半年通过应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增加税收收入1283万元, 第三方涉税信息成效占比为3.79%。四是规范管理,开展清欠工作。上半年共清理欠税932万元,积极主动参与积案清理百日专项行动,滞补罚入库24万元。五是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围绕今年税收宣传“聚焦营改增 助力供给侧改革”主题,国地税联合在两会、广播电视、今日缙云、邮递网络等平台,重点宣传与我县密切相关的营改增政策和税费、社保优惠政策等业务。积极做好迎接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准备工作,开展了“百名财税干部进千企”大走访活动。
  (二)优化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
  1.加强民生保障。上半年,民生支出15.34亿元,同比增长37.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6%。一是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投入。预算安排创国卫经费3000万元,科学配置资源和财力,重点保障各类创卫项目的顺利实施,健全卫生、健康机构网络建设。二是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夯实社保费征管基础,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征收工作。加大救助资金保障力度,上半年共发放社会救济救助资金2058万元。三是加强“平安缙云”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成立2015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考核核查小组,协助做好相关部门做好缙云县政法经费绩效考核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平安护航G20大会战活动,安排G20峰会维稳经费100万元,做到政策上倾斜、保障上优先。
  2.创新支农扶贫机制。一是加强美丽乡村建设。上半年拨付“五水共治”资金1.3亿元,落实美丽乡村(领导联系村5+2)项目和“六边三化三美”等资金共4950万元。二是开展精准扶贫。整合各类专项及扶贫资金,实施“光伏五助”工程,重点实施“光伏助村”、“光伏助困”项目,鼓励农户利用自家屋顶发展“光伏助农”,并按照3元∕瓦的标准进行补助,切实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创新就业创业方式。扎实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和村级扶贫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工作,全县共有“互助社”35家,参加的低收入农户近1万户,贷出生产发展周转资金3270万元,其中县财政补助资金810万元,有效缓解了农村低收入农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四是支持农家乐民宿经济发展,着力打造“缙云—乡墅”,县财政每年安排2500万元农家乐民宿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示范项目的建设和补助;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参与农家乐民宿疗养活动,并把50%以上的会议和公务接待优先安排在县内农家乐民宿。
  3.规范支出管理。一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中“三公”经费支出810万元,同比下降21.0%。二是抓好省、市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针对巡视组反馈问题,组织全县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开展了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重点抽查、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等,共抽查91家单位、10个项目,涉及金额5000万元。加强资金拨付动态监控,采用事前监控和事后监控相结合的方式,上半年,共拦截出32笔疑似问题记录,金额386万元。四是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全县车改前期工作。研究制定我县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保留车辆分配方案等。五是积极开展绩效评价。组织35个行政事业单位开展2015年绩效自评工作,开展自评项目54个,涉及农林水、教育、卫生、扶贫、社会保障等领域,金额3.6亿元。六是把好政府性投资项目复核关。建立标准化复核制度,上半年共完成审查项目41个,核减率为6.5%。
  (三)以市场经济为导向,创新投融资机制。
  一是加大重大项目资金保障。进一步拓宽筹资渠道,利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42省道潜陈至壶镇段工程及潜明水库建设项目开发建设,其中潜明水库一期工程项目争取省农发行低息贷款12亿元。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上半年共向省财政厅争取债券置换额度6.2亿元,将我县政府债务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极大缓解了债务到期还本压力。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上半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新增债券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5亿元。三是助推企业转型升级。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兑现工业奖励政策等资金1801万元;减免各项税费1327万元。
  (四)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规范财税管理。
  1.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首次将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上半年将省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6.51亿元元全部纳入年初预算,比2015年增长85%,进一步提高了预算完整性。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清理核实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等存量资金,努力实现存量资金收缴“零纰漏”。推进公款竞争性存放,制定《缙云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三是深化乡镇财政管理改革。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要求,全面推进“乡财乡管”,从2016年起,非体制乡镇全部退出支付中心,由乡镇自主核算,18个乡镇(街道)已全面实行“乡财乡管”模式。四是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国有全资企业(公司)资产清查和盘活乡镇闲置资产工作,进一步做好国有公司的整合。
  2.推进税收管理改革。一是全力保障“营改增”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营改增”试点政策研究、数据测算和征管衔接等工作,并预判可能出现的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营改增”于5月1日顺利实施。二是做好“金税三期”实施前期准备工作。运用税收保障体系,积极与国税、质监、工商,公安、社保等部门联系,采集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确保信息准确性。三是深化国地税合作。根据省、市国地税关于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2.0版的实施意见,结合缙云实际,制定了《缙云县国家税务局 缙云县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2.0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国地税合作任务分工和时间进度安排,有序开展合作。四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成立缙云县财政局地税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制定《缙云县地税系统营改增专项绩效考评及结果运用》,加强考核指标正向引导。
  3.抓好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一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信息梳理及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管理,完善行政审批管理体系,使行政审批工作迈入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二是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改革。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力度。参照省市“原则上一个部门设立一个专项资金”的做法,专项资金已从2014年的23项清理整合为11项。三是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和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及时指导各部门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上半年,除涉密部门和涉密经费外,共有63个部门的预决算按规定进行公开。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公开工作信息透明度,已连续3年在网上公开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数据, 2016年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数据已在浙江政务网上公开。
  四、下半年财政工作意见
  2016年下半年,我们将继续遵循“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科学理财、加强监管”的理财观,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规范财税管理,推进财税改革,努力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提供资金保障。
  (一)保障发展,培育优质财源。一是多方联动,形成合力。争取上级政策、体制、项目、资金扶持。一方面要积极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建立最低财力保障机制,确保我县“三保”支出需求;另一方面要做优与上级对口的项目,加快有利于资金争取的项目实施。二是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尽早争取上级资金配套,发挥产业基金的杠杆作用,转变经济扶持方式,促进有潜力的企业加快发展。三是坚持工业强县不动摇。创新扶持举措,优化涉企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培育一批绿色优质财源。四是拓宽筹资渠道。在努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的同时,积极与农发行、国开行等政策性银行对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争取贷款,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加大项目推介力度,促进项目落地实施。
  (二)加强征管,努力组织收入。一是加强收入分析工作。围绕新常态下经济税收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做深做细收入形势分析、风险分析、政策效应分析和经济运行分析。二是查找“短板”抓收入。针对“营改增”后地税部门面对的更多是零散税源的实际,及时调整征管方式和重点,千方百计、多措并举查找管理 “短板”、补齐“短板”,汇聚点滴税源,防止“跑、冒、滴、漏”。同时,积极培育潜在地方税源,做强做大“小税”,实现聚沙成塔、集腋成裘的效果。三是加强欠税清理。争取法院、国税等部门支持协助,采用多种手段及时追缴和逐步清理压缩历年陈欠。四是推进信息管税。熟悉“金税三期”系统结构及业务操作,按时平稳实现“金税三期”上线。五是全力以赴完成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确保在今年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取得好成绩。
  (三)强化管控,规范财税管理。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加快完善预算支出定额和标准体系,改进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加大支出执行监控力度,严格预算追加,增强预算刚性。二是坚持有保有压。筹措资金保障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支出,大力推进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可持续、保基本”的原则,建立合理的支出调整机制,严格控制民生支出提标幅度。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行政性支出和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项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力度和统筹力度,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按照《2016年第一期县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县本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投标,资金性质为暂时闲置的社会保障资金,额度为3亿元,存期为一年。四是深化税费风险管理。夯实税源分析监控基础性工作,立足重点行业、税种和区域等,加强对风险点的分析排查,积极堵漏增收。
    

 

  

                                     缙云县财政局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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