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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统计局关于印发《缙云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758/2017-28880     发布机构: 缙云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17-02-14 10:37:13

局各科室、中心、队

现将《缙云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缙云县统计局关于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的通知

 

  

 缙云县统计局

                                       2017年1月11日

 

 

缙云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六五”普法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依法治理水平明显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明了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前进方向、基本定位和基本遵循。为做好我局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浙江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丽水市统计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中共缙云县委、缙云县人民政府转发《缙云县普法教育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精神,结合我局统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深化法治建设新要求,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紧紧围绕“十三五”全县统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系统法律素养和全县统计法治观念,为我县统计事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地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县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理念,真正使有关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法,提高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统计素质和依法统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精通统计法,提高依法行政法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县依法统计意识,特别是要让统计调查对象熟悉统计法,增强统计法律意识,营造学习、贯彻、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氛围。以此推动形成自觉学法、用法、守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依法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统计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从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提高统计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统计法治宣传与统计业务工作、统计服务、统计行风建设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宣传,在服务中宣传,着力做好解惑服务工作。

3.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统计相结合,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普治结合,着力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水平。

4、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确定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形式,编写针对不同对象的宣传资料,分类实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

5、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根据“十三五”时期统计普法工作要求:在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新理念,创新载体,拓展领域,完善机制,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统计普法新途径,切实提高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入人心,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深入学习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在统计工作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党内法规。

统计工作人员要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认真学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注重培养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直觉性。深入学习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行政法律法规,了解民商法、经济法等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努力掌握法律基本知识,始终恪守职权法定原则,做到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使全体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

学习宣传《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学校、走进企业、走进单位,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治观念,增强全社会支持配合,保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

(四)深入推进依法统计。

加强部门、乡镇的统计法制工作,指导各部门、乡镇完善和健全统计法制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加强和创新统计相关社会管理,加大对统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依法行政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法有效贯彻实施。

三、主要对象、内容和要求

(一)主要对象

“七五”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所以政府统计活动的参与者,包括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统计调查对象及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

 1、领导人员:即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和各部门、乡镇(街道)的统计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

2、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即统计局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和其他科室统计业务主管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

3、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即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和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

(二)、内容和要求

 1、着力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好领导人员的学法用法,提高其依法统计的能力,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学习《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明确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依法提供真实的统计资料、依法管理统计工作、依法运用统计数据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支持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提供坚强的后盾。

2、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通过学法用法,切实增强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坚守统计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责一致、权依法行的观念。组织举办统计法治培训班,学习《宪法》、《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增强统计人员对统计法的敬畏、责任、程序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府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3、抓好基层统计人员的学法用法。加强基层统计人员学习宣传培训,熟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习《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能力,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

4、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统计法和统计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良好社会氛围。利用统计法律法规颁布日、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全国农业普查对社会公众开展以《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细则》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借助统计内、外网、手机短信、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全方位宣传,使尽可能多的社会公众知晓统计、了解统计、信任统计,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真实统计良好社会氛围。 

四、工作步骤

统计“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各乡镇、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各阶段要求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 

1、成立统计普法领导机构。县统计局成立统计普法领导小组、建立办公室,负责全县统计普法和依法治统的日常工作。

2、做好全面动员部署,加强同县普法办、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开展。通过宣传栏、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七五”普法启动做好宣传造势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020年上半年) 

1、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要根据统计“七五”普法规划要求,制订本年度统计普法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

2、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要根据统计普法任务的需要,配备相应人员承担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要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工作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

3、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 

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按照普法办制订的普法工作验收标准,逐项总结分析,并将总结报告上报县普法办。对各乡镇、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评比,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对在“七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立由行政主要领导(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检查监督等方式不断推进普法工作,并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保障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不断改善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条件,确保“七五”普法顺利实施。

2、完善保障措施

要将实施统计“七五”普法规划任务一一分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充实普法骨干队伍,努力形成普法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推动统计“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3、强化检查考核

要加强对统计“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统计“七五”普法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方法,健全激励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普法工作年度和专项考核,表彰奖励先进,促进普法工作深入进行。

4、搞好协调配合

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与县司法行政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的沟通,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共同推进统计普法宣传的合力。

 

 

 

 

 

 

 

 

 

附件:

    缙云县统计局关于成立“七五”普法

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开展“七五”普法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有关职责明确如下:

一、 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  长:朱庆松

副组长:孙玉明  朱旭光  徐旭辉

成  员:樊郑增  郑  捷  周瑞婉  杨  莉  江雨航

胡云峰  陈裕洪  潘桂华  王唐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旭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唐国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单位普法和依法治理的规划、实施方案及考核验收方案。

2组织协调发展普法和依法自立活动,搞好考核验收。

3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月工作情况,研究下月工作计划。

4负责普法、依法治理典型培养,总结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

5组织普法、依法治理和执法责任制检查活动,对所属单位、部门法制宣传活动提出指导意见。

6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调查研究,对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适时地向党支部提出解决意见或建议。

7熟悉和掌握普法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适时传报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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