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法制办具体指导下,我局坚持以四个全面为统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中心和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依法治林,不仅使林业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而且树立了机关的良好形象,局机关法治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现对照《中共缙云县委办公室缙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县属单位个性工作考核内容〉〈2016年度县属单位共性工作考核细则〉〈2016年度乡镇(街道)“三大指数”考核指标目标值和计分办法〉〈2016年度乡镇(街道)共性工作考核细则〉〈2016年度重大项目指挥部考核内容〉的通知》(缙委办发[2016]71号)中的依法行政考核细则,报告如下:
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根据本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我局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但全部发布的文件目录均报政府办审核。
二、行政行为规范
2016年我局的行政案件的案卷被市、省林业系统抽查评查,我局行政案件质量在全省、全市林业系统中处于前列,有一个行政处罚案件被评为省秀案卷。全年没有出现行政复议,出现2起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在信息公开中,其中一起原告撤诉,一起正在审理中。总的来说我局行政行为规范,全年没有非诉案件裁定不予执行事情发生。加强执法人员的资格考试,本年度共有59位取得《浙江省行政执法证》,加上原有34位执法人员,共有执法资格人员93人,执法证持证率83.8%。本年度编制《行政执法法规汇编》、《浙江省林业行政执法规范手册》等材料下发局属单位各执法人员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水平。召开多次林业系统行政执法会议,邀请市法制办领导、县法制办领导讲课。
三、透明度
按照政府行政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部门信息,在法定期限内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将规范性文件、其他公开项目在本局部门网、县政府网进行公开,并且依照县政府的部署对行政处罚结果进行网上公开,全年办理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案件6起,林业部门的透明度大大提高。
四、公众参与
如果有规范性文件提起县政府发布前,会在县政府网和本局部门网上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增强公众参与度;本年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均在网上进行公开,让社会群众早知道。
五、矛盾纠纷化解
2016年本单位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2起行政诉讼案件(一起原告撤诉,一起正在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有依法出庭应诉的制度。行政调解案件3起,特别是调处缙云与永康多年的山林纠纷历史积案件,维护了社会安定。
六、公务员法律意识和素养
年初建立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制订学习计划,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并严格实施,落实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局法制机构积极履行职能,与省、市林业部门、县政府法制办联系紧密,关系融恰;公务员依学法制度完善,以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全体公务员参加年度普法建档考试。
七、廉洁从政
2016年我局没发生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被记过以上处分,没发生机关中层以上干部因渎职和依法贿赂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干部自身廉洁、清正从政。
八、加分事项
本局本年度没有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