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大源镇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大源镇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大源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缙云县大源镇大源村51号,邮编:321409,电话:0578-3014163,电子邮箱:644946593@qq.com)。
一、概述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学习、贯彻《条例》中逐步有序推进、全面展开,以“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为着力点,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措施具体,强化责任,严格进行保密审查。遵循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进行保密审查。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坚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以及不予公开信息的审查工作。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认真审查,对涉密的政府信息,未经特殊许可的不得公开。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问责,对公开了不应当公开的涉密信息的责令限期纠正。
(二)强化学习,注重细节,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对我镇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规章制度、公开目录、发布内容等进行再次梳理明晰,细化各环节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有效增强了各办公室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搭建平台,丰富载体。创新灵活的公开形式。结合基层工作实际,镇政府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主要有:一是设立政府信息咨询处;二是执行去向告示制度;三是制作各类宣传公开栏;四是新闻媒体发布信息;五是编印宣传册、宣传卡、宣传单;六是干部下村入户宣讲;七是互联网(政府网页、微博)发布信息;八是召集会议通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我镇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包括政策法规文件、规划计划信息、便民服务信息、工作动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包括信息公开网站、镇政府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微博及其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2016年依申请公开信息10条,申请主体为胡法灵等10户,申请内容为2010-2013年8.15洪灾安置房的申请。
(二)处理情况:2016年依申请公开的10条信息已依法答复,因其申请内容涉及其他安置户个人隐私,同意部分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历年累计没有收取任何费用,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历年累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较往年更加的规范,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部分村和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还不够深入等。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对照市、县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以及优秀单位的工作范例,我镇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不足,通过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觉地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2、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改善形成更加适合农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务公开工作。
3、进一步加大工作创新力度。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努力探索政务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积极争取政府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
4、进一步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3
2016年政务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7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 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2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