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6年度统计局的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本单位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缙云县黄龙路38号,邮编:321400,电话:3312488,电子邮箱:jytjj3312488@163.com)。
一、概述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认真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并由专人开展具体工作。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做好政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我局制定了拟文、定密、审核、发布等程序,使公文进入审签程序时就明确该公文信息可否公开,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确保公开与保密两不误。截至2016年底,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6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9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30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职能介绍2条,占0.8%;领导分工4条,占1.7%;内设机构5条,占2.1%;下属单位4条,占1.7%;工作动态信息156条,占65.3 %;政策法规信息53条,占22.2%,财政信息1条,占0.4%,人事信息2条,占0.8%,图片新闻信息21条,占8.8%,公示公告3条,占2.1%,统计信息45条,占18.8%,统计分析信息31条,占13.0%,统计公报1条,占0.7%,月度数据13条,占5.4%,普查专栏20条,占8.4%,统计年鉴信息1条,占0.4%,公开目录信息2条,占0.8%;年度报告信息1条,占0.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
1、网上发布,在缙云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缙云统计信息网站上公布,网站地址为:
http://www.jinyun.gov.cn/zfxxgk/dq/002660758/
2、通过县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6年度申请数量0件;公民申请0件,法人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二)处理情况:已答复0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属于已向社会主动公开”0件,其余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我局暂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接到因有关我局信息公开方面而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有:面向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抓宣传,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体系,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抓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等统计信息,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深化统计信息公开。
(三)抓服务,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提升统计服务文化建设。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见下表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缙云县统计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623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39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0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3 |
单位负责人:朱庆松 审核人:樊郑增 填报人: 李淦
联系电话: 3312488 填报日期: 2017.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