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前身是县计划委员会、县发展计划局,2005年改组为县发展和改革局,挂县物价局牌子,与县粮食局合署办公,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原由县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承担的职能于2006年5月起也划入了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局是我县经济综合管理部门,集发展、改革、参谋等职能于一身。
1.以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发展规划体系、负责规划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社会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负责全县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负责宏观经济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为主要内容的发展规划方面的工作。
2.以负责拟订全县服务业发展政策、指导协调服务业发展、负责安排服务业建设项目、研究指导全县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统筹推进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业发展工作。
3.以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经济体制改革年度实施意见、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协调推进开放体制建设、协调和指导小城市建设和中心镇培育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方面的工作。
4.以审批、核准、备案重大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储备、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宏观调控各类民间投资、负责重点建设项目综合管理拟订县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监督管理全县重大项目招投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综合协调管理铁路项目和能源项目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投资管理方面工作。
5.以拟订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全县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实施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及政策;推进低碳经济发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发展方面工作。
6.以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的重大问题、提出农村、农业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建议、负责全县农业资源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参与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方面工作。
7.以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制定和调整商品价格和经营性服务价格,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负责价格综合平衡、负责价格监督检查、负责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办理价格投诉举报、负责价格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全县价格成本监审工作、组织实施政府定价成本监审为主要内容的物价监管方面工作
8.以制定全县粮食流通储备政策、负责粮食流通管理、调控全县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军队粮食供应、指导粮油仓储管理、监督检查粮食流通和收购为主要内容的粮食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专户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政府性基金支出。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938.36万元。
(二)关于缙云县发展和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收入预算1938.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9.36万元,占73.74%;政府性基金收入509万元,占26.26%。
(三)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支出预算1938.3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1.66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14.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0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0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8.76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
(四)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38.3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9.3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1.66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14.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1.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1.5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09万元。
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29.36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483.98万元,主要是粮食补贴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021.66万元,占71.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14.82万元,占15.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出(类)111.36万元,占7.8%;住房保障支出(类)81.52万元,占5.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发改行政运行(项)事务810.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128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工作、国民经济动员、经济体制改革、循环经济、铁路项目、能源项目、农业资源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协调及对口援建等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事务33万元,主要用于物价价格监测、价格认定、价格检查等对口方面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和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项)事务5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促进会,车辆改革工作等方面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务214.8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离退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111.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81.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21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0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509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459.5万元,主要是因为粮食储备补贴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509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事务509万元,主要用于粮油事务下属单位(收储公司)补贴支出。
(八)关于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8万元,与上年同比减少2.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我局调研指导、兄弟发改部门来我局交流、与科研院所、咨询机构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合作与交流,以及赴京、赴省衔接工作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6.7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主要用于价格执法执勤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我局移交给县国资公司两辆车,现仅保留一辆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38.3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50万以上的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3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及对外投资收益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指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指下属单位缙云县生态休闲养(养老)经济促进会促进养生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项)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